心中的王
我認為,
是依據,傳統金融機構銀行的基本,
即是,為海量用戶,低成本的創建,自己的銀行賬戶,
為海量用戶,線上提供,轉賬業務,
沒有銀行,這些基礎的,支撐,移動支付,無法進行,
也就是,互聯網金融,在這個過程,
起的作用是,前端引流,入口作用,
後端工作,由銀行完成,
沒有央行,以及銀行基礎,
移動支付。
腦洞認知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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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上吳先生
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它們的效力不同。
比如一家公司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這種方式,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但拒絕客戶使用現金或數字貨幣付款就是違法的。
另外,法定貨幣的背後是國家信用,銀行卡支付的背後是商業銀行信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背後則是互聯網企業信用。
這三者屬於不同的層次,國家信用大於商業銀行信用大於互聯網企業信用。
所以,我覺得央行數字貨幣對於支付寶或微信不存在衝擊與否的問題。數字貨幣的效力完全不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能夠相提並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