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要求小區物業下課,解散業委會是否構成尋釁滋事?

作为2019年度应城市物业服务市场年度考核“第一名”的物业公司,海山物业应城片区管理着海山·应置城和海山·古塔文化街两个小区。

海山·应置城物业服务3400余户家庭,个体工商户及企业500余家,是应城市有名的万人小区。常住人口多,流动性大,武汉返乡人员密集,疫情当前,海山物业面临着诸多管理难题。

海山要求小区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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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应置城小区实景

为了守护好“海山家园”,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董事局主席严邦山先生放弃休假,留守武汉值班,并亲自线上指挥。海山物业以浙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防患未然,提前行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走在武汉封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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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海山物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迅速行动,实行“四方联动”,突出疫情防控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管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行“四方联动”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坚决落实孝感市、应城市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成立“四方联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流程,协作开展工作。

“四方联动”的成员包括——应城市住建局专班、开发区彭吕社区、业委会及海山物业。其中海山物业主要负责小区的疫情宣传、封闭管理、日常消杀保洁、入户摸排、进出车辆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信息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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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高业主防控意识

随处可见的宣传标语已成为小区一道别样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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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防疫知识,海山物业在小区篮球场显示屏、南门LED屏全程滚动播放防疫宣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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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孝感市、应城市防控指挥部令音频,利用音箱、扩音器在小区出入口和中心地段进行循环播放。

在小区宣传栏、单元门口张贴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告全市人民书、安全出行居住告知书等共计7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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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物业群、业主群、朋友圈,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发送疫情防治信息,覆盖3400余个家庭。

出动宣传推车1辆,在小区进行流动宣传,加大防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自我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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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

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海山物业全员上班,无休假,根据应城市小区封闭管理流程,按照外来人员排查工作流程及要求,规范人员排查工作 ,对小区内武汉等疫区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纳入登记人员建立每日监测台账,防疫“一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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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摸排

海山物业坚持把小区居民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住建局、彭吕社区、业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科学有序有效防控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以赴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物业客服部不断加强小区保洁监督检查,督促保洁单位落实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消杀工作。从2020年1月21日起,从上午8: 00至下午16: 00,保洁人员每天对小区电梯、楼栋单元大厅内外、大门出入口、岗亭、公共厕所、垃圾堆放处等公共区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耐心细致、风雪无阻、雷打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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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消杀工作

(海山·应置城、海山·古塔文化街)

安管部队员在总经理助理张会平、队长陈军带领下,对出入车辆进行控制,对进出小区居民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密切关注发热可疑人员,配合社区及医院做好疑似隔离工作,用警戒线封锁楼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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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门禁体温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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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门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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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孝感市、应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令,为进一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扩散和疫情外溢,海山·应置城小区自2020年1月28日17:00时起,对小区所有出口实施封闭管理。封闭期间小区业主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出,进出要在小区西门出口登记,且要进行体温测量,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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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封闭管理

按照应城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11号令《关于严格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精神》,2020年2月3日晚上加班制作小区“临时外出通行卡”,录制广播宣传应城11号通告令。

除此之外,海山·应置城小区在应城市率先推行标准的垃圾分类,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处,并每天通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车及时妥善处理废弃口罩,有效地避免了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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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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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口罩专用回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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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车

用心服务,用心发现,用心成就和谐美丽家园,这是海山物业全体员工孜孜不倦的追求。

心系业主,热情服务。

多年来,海山物业努力实践“业主无抱怨、服务无缺憾、管理无盲点、工程无隐患”的工作标准,赢得了所在片区物管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


海山物业自2012年进驻应城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孝感市民信赖的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应城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优品汇项目”,“孝感市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并于2019年底获得“应城市物业服务市场年度考核第一名”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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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好口碑。

从“买好房,找海山”到“选好房,住海山”,如今,住在“海山物业”管理的小区已然成为应城人品质身份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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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应置城小区实景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立春已过,春天仿佛近在咫尺,可是我们远没到在阳光下撒欢的时候,在亲友间互道珍重之时,也请为身边无私奉献的海山物业人员,送上一句轻轻的问候:您辛苦了,待到春花烂漫时,我们必定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另一方面:反对与投诉时间从,2012-2015-2020一直有,人抓了问题都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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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业委会主任及不交物业费的个人目的被刑拘批捕

湖北孝感近百人小区聚集事件,应城市海山小区现有业主3689户、8012人,疫情期间先后确诊8人,隔离密切接触者41人,是我市风险较大的小区之一。3月12日晚,曾某智(女,45岁,应城人,外号“曾哥”)等人以封闭管控期间物业管理不规范、生活物资配送价格过高为由,实则为了达到谋取海山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及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个人目的,组织煽动亲友及不明真相群众近百人在小区聚集,并喊“海山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等口号。3月25日,曾某智再次组织,警方于3月27日依法将其行政拘留。(经查2017年至今拒交小区物业管理费)4月9日,曾某智被刑拘,4月17日被批捕。

应城市海山小区现有业主3689户、8012人,疫情期间先后确诊8人,隔离密切接触者41人,是我市风险较大的小区之一。3月12日晚,曾某智(女,45岁,应城人,外号“曾哥”)等人以封闭管控期间物业管理不规范、生活物资配送价格过高为由,实则为了达到谋取海山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及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个人目的,组织煽动亲友及不明真相群众近百人在小区聚集,并喊“海山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等口号,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

事发后,应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改进配送工作,全力优化物资供应,稳价保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组建工作专班进驻小区,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改选业主委员会,加强小区管理。

孝感应城海业主们的菜价如何?

孝感应城海业主们山菜价如何?高还是不高?湖北孝感应城海山物业和业委会因为生活物资保障问题,业主并不是很满意有的说菜价高还经常是烂菜,业主通过个人联系的平价爱心菜不能进小区引发业主不满,导致大规模人员聚积!大家要冷静想一想,当前主要任务是什么,业主要配合防控,物业与业委会要全力服务,只要有一颗无私服务的心,当前人力运输成本是会高一点,只要保证质量,没有什么不能理解与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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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要求小区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是是非非,大家自行辨别。以上内容不代表本人认可其事实其观点。

最后从法理上来分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模式

许多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口袋罪”,事实上并非如此。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具备具体类型,刑法对寻衅滋事罪规定了以下四个构成要件,本文具体分析分析四类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具体条件,供读者参考。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随意的认定。随意是对殴打的理由、对象、方式等明显异常的认定。从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角度而言,一般人从犯罪人的角度思考,也不能接受犯罪人的殴打行为时,该殴打行为能够认定为随意;从行为人角度而言,行为人殴打他人没有任何自我控制就能够认定随意。殴打行为是否随意,并不是一种纯主观的判断,而是基于客观事实作出的判断。当法律人“随意”认定“随意”时,往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殴打的认定。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司法实践常见殴打的错误认定有二类:一类是将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从而对他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直接认定为殴打;另一类是行为人针对自己行使有形力,从而对他人产生强烈的震慑力直接认定为殴打。以上两种行为,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属于限制或者妨碍人身自由的行为,追逐与拦截可能以暴力方式实施,也可能以威胁等方式实施;辱骂,是指以言语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恐吓是以恶害相通告的行为。特别要说明的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仍需要有随意的价值判断。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这里的对公私财物的处置应当依民法的“非法”的价值判断,而不能望文生义。刑法是其他社会关系的最后法律保障手段,“非法”的认定,应当以具体的社会关系义务的违反为前提,不能直接以刑法中概括性规定来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公私财物处置手段包括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如果行为人对该公私财物享有民法上的权利时,不宜认定本罪。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公共场所,是指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司法实践可能扩大了对公共场所的解释,将网络空间认定为公共场所。实际上,刑法规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保证不特定或多数人在公共场所的有序活动,因此,将网络空间界定为公共场所不足取,同时也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起哄闹事应当是具有煽动性、蔓延性、扩展性的行为,而不是单纯影响公共场所局部活动的行为。司法实践可能将局部的秩序混乱认定为本罪,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而不应当以处置后的状态来评价,如,警方依法关闭场所的行政决定不能认定为行为造成的直接结果。

新视点︱湖北应城曾某智因聚集事件被批捕,寻衅滋事罪的“随意”

情节恶劣与情节严重综合评定问题

寻衅滋事罪是79年刑法流氓罪演变而来,立法者为了防止该罪滥用,作了封闭式的规定,即只有以上四种行为模式才能构成本罪。司法实践被人称为“口袋罪”,事实上是对行为人的“随意”,以及行为人可能实施了二种以上的行为被综合评价认定的不规范引起。

“随意”是四类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整体评价。“流氓”行为的动机具体表现为“随意”,无论哪类行为均需要对正当性进行判断,将正当行为排除出寻衅滋事罪。每类行为是否“随意”均需要价值评价,但不排除每类行为的“随意”标准有所不同。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司法解释有专门的规定,当各项行为本身并未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要求,经过规范评价(价值判断)可以认定行为人达到了其中一项要求时,仍然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正是规范评价(价值判断)的模糊性,才使得寻衅滋事罪成为“口袋罪”的可能性。本文认为,应当严格限制不同类别的行为综合评价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只要有三次以上不同类别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新视点︱湖北应城曾某智因聚集事件被批捕,寻衅滋事罪的“随意”

海山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拒交物业费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2020年4月18日,湖北应城市委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曾某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相关信息,依据上述原理,具体分析曾某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及应当可能构成何罪。

2020年3月12日,曾某智等人以封闭管控期间物业管理不规范、生活物资配送价格过高为由,组织煽动近百人在小区聚集,并喊“海山物业下课,解散业委会”等口号,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本文认为,该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从“随意”的价值判断来认定,事发后,应城市委、市政府采取的措施,即全力优化物资供应,稳价保供,组建工作专班进驻小区,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改选业主委员会,否定了曾某智的“随意”。

2016年6月1日,曾某智以不正当理由组织多人拉横幅、喊口号、恐吓他人、冲击市“两会”会场。曾某智的行为可能违反《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游行示威法》对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而构成犯罪的行为通过该法第二十九条特别进行了列举,防止不当追究公民的刑事责任。

2017年至今,曾某智拒交小区物业管理费,涉及到海山物业的权利,海山物业可以通过小额诉讼解决,可以肯定的是,曾某智拒交物业费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9年以来,曾某智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先后7次组织他人阻挠工程施工、扰乱公共场所及单位秩序。需要通过曾某智阻挠施工的理由判断:如,阻挠小区内施工,物业擅自将原绿地改建为车位,可能有正当的理由;相反在小区外,阻挠施工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等。

需要注意指出的是:曾某智实施以上行为,并不是一定不构成犯罪。如,2020年3月12日,曾某智的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再如,7次组织他人阻挠工程施工如没有正当理由,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游行示威法》的制定的目的是旨在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与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相协调。原则上,在游行、示威中有下列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包围、冲击国家机关;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刑法对应的三个罪名分别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未依照《游行示威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依法上述三个罪名依法认定,而不应当依据寻衅滋事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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