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打傘破網”驅除黑惡陰霾

  日前,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兩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利辛縣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原副所長武振飛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以及利辛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孫亞峰,利辛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偉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再次彰顯了我市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決心。

  涉黑涉惡領導幹部被“雙開”

  2011年11月,武振飛與他人合夥成立利辛縣雲海擔保有限公司,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發放高利貸等業務獲取非法利益。

  2013年7月,武振飛在原雲海公司基礎上與他人合夥成立利辛縣中鑫擔保公司,李賀賀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振飛為實際控制人,有組織地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並以尋釁滋事行為強索債務,牟取非法經濟利益。至2015年6月,中鑫公司以武振飛、武潤澤為首,吸收多人參加,逐漸發展形成以中鑫公司為依託,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於發放高利貸為手段牟取鉅額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6月,以武振飛、武潤澤為首,依託利辛縣中鑫擔保有限公司吸收多人參加,逐漸發展形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發放高利貸,牟取鉅額非法利益並以獲取的經濟利益為支撐,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詐騙、虛假訴訟、組織賣淫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

  3月27日,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武振飛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拘禁、組織賣淫、詐騙、虛假訴訟一案,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組織賣淫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判處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罰金人民幣四百零八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不等刑罰;對15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武振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組織賣淫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罰金人民幣四百零八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武振飛黑社會犯罪組織共實施刑事犯罪79起,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虛假訴訟、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罪等8項罪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充當“保護傘”嚴懲不貸

  自2012年以來至案發,被告人孫亞峰多次接受武振飛、武潤澤的財物,並因與李某保持的不正當男女關係而為武振飛、武潤澤提供利益保護。孫亞峰明知武振飛開設的中鑫公司違法吸收公眾存款且有暴力催債等違法犯罪行為,仍自2016年開始將其和其家屬控制的321萬存款存入,非法獲取高額利息,不依法履行職責,甚至多次包庇、縱容,致使武振飛、武潤澤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得以發展壯大,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另查明,2003年至2019年期間,孫亞峰在任利辛縣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受賄61次,收受現金及購物卡共計295200元。

  3月27日,譙城區法院對孫亞峰案公開宣判,一審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判處孫亞峰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追繳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孫亞峰明知武振飛開設的“中鑫公司”違法吸收公眾存款、且有暴力催債等違法犯罪行為,仍多次接受武振飛等人的財物,為他們提供利益保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的1月7日,該案的另一名涉案嫌疑人——利辛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張偉多次接受武振飛等人財物,並在法院訴訟過程中為其提供幫助。通報指出,張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持續發力打造“平安亳州”

  不久前,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安徽省監察委員會發出《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指出,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有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並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凡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紀依法免予黨紀政務處理。拒不交代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依紀依法嚴懲。對在專項鬥爭中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快處理。——這標誌著我省將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的懲治力度。

  在對涉黑涉惡腐敗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的懲治中,我市一直以堅決的態度、紮實的作風、有力的舉措,全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開展。在4月16日召開的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四次領導小組會議上,市委書記汪一光指出,要在“打傘破網”上下功夫,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嚴肅處理、一查到底。在“打財斷血”上下功夫,加大對黑惡勢力財產刑處罰力度,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4月26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第5小組組長曹軍在下沉我市督導時指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群眾滿意度掌握群眾手中,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在工作中敢於較真碰硬,不掩蓋問題,不迴避矛盾,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問題和“保護傘”,以實際成效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我市將持續發力,繼續加大對涉黑涉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打擊力度,同時不斷加強宣傳引導,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讓全市人民共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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