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三個細節”強化評標區管理

4月14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發《關於落實加強評標區管理等3項工作的通知》,在原有《評委守則》、《評標室管理制度》基礎上,強化了評標區的進出管理與對專家行為的評價。

該通知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評標區進場證分類,所有進入評標區的人員必須根據人員類別掛牌上崗,嚴格憑證進出;通知還規定中心工作人員原則上不準進入評標室,如確需進入,應填寫《進入評標室內現場服務情況登記表》,建立備案;同時,該通知要求中心工作人員在項目評審結束後,應聯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監督單位對專家的場內可能出現的32種情形進行評價,進一步規範評標評審專家行為。

“評標是招投標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環節,評標是否公平、公正關係著整個招投標活動是否公平和公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李穎說,“我們希望通過規範、精細的管理,營造秩序良好的評標環境,確保評審專家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況下獨立完成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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