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個人賬戶交易5萬被監控?支付機構需要上報央行?

辟谣!个人账户交易5万被监控?支付机构需要上报央行?

辟谣!个人账户交易5万被监控?支付机构需要上报央行?

今天支付宝和财付通都出来辟谣了。

支付宝官方微博说:这个文件是针对反洗钱的,一天内现金交易超过5万才要报告(支付宝有啥现金交易),交易特别大额的(1天50万)才要事后报告,这个在银行体系已实行多年,是为了更好保护资金安全。

辟谣!个人账户交易5万被监控?支付机构需要上报央行?

财付通称:“当日现金交易5万元以上才要上报,个人客户当日交易50万元以上才要上报”,报告大额交易是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不影响个人正常交易,上报的主体是支付机构。

什么是“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其实就是银行和非金融支付机构需要履行反洗钱的基本义务之一,按标准定时向人民银行申报反洗钱数据,这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就是人行打击洗钱的数据基础。申报的主体是银行和非金机构,客户是无需履行报告手续的。所以对于个人来说,没有任何影响,这种例行报告对于个人交易转账来说,也没有任何限制。就算达到上报标准,也没关系,只要不是非法的洗钱行为,根本不用担心。

辟谣!个人账户交易5万被监控?支付机构需要上报央行?

以前只是银行机构例行申报,如今第三方支付机构飞速发展,用户规模不断扩大,同样也要履行该义务,所以才有了今年7月公布的这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说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指包含了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所有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不是5万,而是50万

谣言说:“微支的个人5万以上交易、20万以上转账都要上报监控”是严重的误读,大错特错,千万别信。我们分别来解读下支付机构需要上报的标准,以及银行机构需要上报的标准。

一、非金融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等)要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标准是: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外币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解释:这一条的关键词是“现金收支”和“非金机构”,现金收支也就是纸币等现金钞票,指的是当个人拿着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1万美元的现金钞票去找支付机构办业务,比如拿5万块钱以上的现金去充值购物卡、加油卡之类的相关业务,或者支付机构给个人兑换5万以上现金的时候,支付机构才需要上报!主要针对预付费卡业务,这种特殊的业务场景对普通人来说少之又少,而微信支付宝这类支付机构基本上也没有“接受现金钞票”的业务,所以这条基本不适用微信、支付宝。

(二)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外币等值 20 万美元以上(含 20 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的关键词是“非自然人”,针对的不是个人账户,而是个体户啊、公司啊这些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的企业账户,当天单笔或累计达到200万以上,外币等值 20 万美元,才上报!

(三)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外币等值 10 万美元以上(含 10 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关键词是“50万以上”,自然人也就是个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在当天给别人的国内账户划款转账,达到单笔或累计50万元以上,才上报!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大额转账划款概率太低了,同一账户当天转了这么多钱,一年有几次?上报下很正常。

(四)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外币等值 1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关键词是“跨境款项划转”

,个人用第三方支付账户往国外划转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划转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这类不常见的可疑交易才会上报!这一条又跟大部分普通人没啥关系。

二、金融支付机构(也就是银行)要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标准是: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解释:这一条的关键词是“现金收支”,用户单日去A银行机构办理5万块以上的现金钞票的业务时,如存5万以上的现金、取5万以上的现金、兑换1万美元的现金等等,A银行才需要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普通人哪来这么多大额的现金业务,至于其他刷卡消费啊、网上消费交易转账汇款都不包含在内。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的关键词是“非自然人”,针对的不是个人账户,而是个体户啊、公司啊这些企业账户,当天单笔或累计达到200万以上的转账汇款,才上报可疑交易报告!比如一个注册资金10万的小卖部,一天走账几百万,还不可疑?上报下很正常。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关键词是“50万以上”,自然人也就是个人的某一个银行账户,在当天给别人的国内账户划款转账,达到单笔或累计50万元以上,才上报!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大额转账划款概率太低了,何况大部分人都有多个银行的银行卡账户。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解释:这一条关键词是“跨境款项划转”,个人往国外划转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划转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才会上报!这一条又跟大部分普通人没啥关系。

对可疑交易的界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没有对可疑交易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参照原《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注意:实际中金融机构按自己规定的情形或标准来判断。


参考资料:《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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