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正式入局跑腿業務,商標煩惱卻不斷...

疫情期間,人們出門次數減少,隨之而來的,滴滴的網約車和代駕業務上受到較大沖擊。

滴滴決定另闢蹊徑,3月9日在鄭州、上海、深圳、重慶等21個城市上線跑腿服務。為了吸引用戶,滴滴跑腿展開了價格戰,每天首筆訂單僅需0.1元。

然而,滴滴的入場卻驚擾到另一家長期位於跑腿領域的公司,UU跑腿近日因為商標問題與滴滴發生爭執。

近日,UU跑腿CEO喬松濤在朋友圈中控訴滴滴“太欺負人了”。因為滴滴新上線的跑腿業務,其商標“滴滴跑腿“已被UU跑腿的主體公司鄭州時空隧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於是滴滴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訴,UU註冊的“滴滴跑腿”無效。

UU跑腿在2015年時就分別在9、39和42註冊了三個品類的“滴滴跑腿”商標,2015年時,滴滴還不算很有名,且當時並未經營跑腿業務,與“滴滴跑腿”不屬於同領域商標。商標按類別劃分申請,從時間和當年的情況來看從惡意搶注方向提無效恐有難度。

撤三?商標撤三指撤銷註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簡稱“撤三”。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撤三的關鍵點在於商標是否使用,根據法律規定,註冊人可自收到撤三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註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證據材料是最終裁定結果的重要判定依據。

此案可關注後續發展,但是商標局審查裁定是一個不短的週期,期間影響無法估計,廣大申請人可以此為戒,創業之初,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除了主經營範圍類別外,相關可能延伸的類別也同時防禦保護。另外,已取得商標註冊證的申請人切記注意留存商標使用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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