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賣房,另一方以不知情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夫妻一方卖房,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案情:

甲乙为夫妻,有房屋一处,登记甲的名字,丈夫甲将房屋卖给了丙,3年后,乙以甲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合同无效为由起诉丙,问该案的结果会是什么?

这类案子屡见不鲜,不过是甲乙想把房子收回,大家都心知肚明。

如果有证据证明乙知道甲将房屋卖给了丙,乙的起诉当然会被驳回,这没有什么异议。

但是大部分案件丙与乙并没有见过面,要丙提供证据证明乙同意卖房,十分困难。

关于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经过多次更迭,现在的处理方案是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效力不会因为合同外第三人的主张而从有效变成无效。

综上,共有房屋的无权处分规则是认定合同有效,法院会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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