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利潤,怎麼會繳納幾十塊錢的所得稅呢?這是怎麼回事?

3315785794169


公司沒有利潤,但是繳納了企業所得稅,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在於“利潤”是會計上的口徑,而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理解為稅務口徑上的“利潤”,產生這種現象的根源就是稅會差異。所以會計上沒有利潤,不代表稅務上沒有應納稅所得額。


什麼是“稅會差異”?

在解釋這個概念之前,我先舉一個例子,幫助大家理解。

案例一:某化工廠A,在2019年因為違規排放汙染物,被當地環保局罰款人民幣100萬元。那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應該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100萬
貸: 銀行存款 100萬在季度預繳稅款時,按照扣除了這筆營業外支出後的實際利潤預繳了企業所得稅。到了年終彙算清繳的時候,根據企業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該筆行政處罰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筆行政處罰,在會計上認為是營業外支出;而在企業所得稅法不認可這筆開支,不允許扣除。

這個例子就是“稅會差異”的一個具體案例。通俗的說,“稅會差異”就是同一筆交易或者事項,站在稅法角度和站在會計角度的觀點和處理方式上的差異。

為什麼會產生“稅會差異”?

為什麼對於一些會計上認為的收入或者成本,而在稅法上卻看法不同呢?

因為企業會計的目標就是根據企業會計基本原則和準則,準確核算出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生產經營成果;而稅法的目標是通過稅收政策的手段來實現國家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根本原因在於會計的目標和稅法的目標是不一樣的。這麼說可能有點抽象。

再舉例說明:

案例二:例如,根據財稅[2018]99號,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在稅前加計扣除75%;形成無形資產的,可以按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也就是說企業發生這類開支,在會計上入賬的成本或者費用當然是只有實際發生額100元,但是在企業所得稅角度看來,你發生了175元的成本費用,可以扣除175的成本費用。

為什麼這樣做?顯而易見,就是為了讓積極開展科技研發的企業少交稅,少交稅就可以減輕企業負擔,助力這類積極搞研發的企業發展更好,實力更強,那麼也有助於我國的經濟朝著科技推動型的方向發展,而不是靠消耗資源、汙染環境為代價。

案例一的處理也是同樣的道理,企業因為汙染環境被行政罰款100萬元,雖然會計上如實入賬了,但是企業所得稅法不允許你扣除這筆開支。這也是體現了政策的導向——企業違規違法的成本,不應由國家稅款來買單。

產生“稅會差異”,應該如何處理?

稅會差異是企業財務人員經常遇到的問題,如何處理呢?一句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務處理,同樣的交易或者事項產生差異的,以稅務處理的規定為準。

在稅務人員內部有一句行話,叫“調錶不調賬”,什麼意思?就是上一句話的通俗說法。“表”是指企業所得稅的申報表,“賬”是指會計的賬務處理。在發生稅會差異時,會計處理仍然要按照會計準則,只有申報的時候才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賬外的調整。

舉例說明:

案例三:
企業發生一筆研發費用,尚未形成成果,發生額10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研究費用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萬元

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按照17.5萬元填入申報表相應的欄次,並不調整賬務處理。

總結:所以題主的情況,沒有實際利潤,卻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很可能就是企業發生了稅法不承認的費用,例如罰款、稅款滯納金等項目。只能根據稅法的規定,對會計利潤進行一系列的納稅調整,按照調整後的結果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稅款。


稅輝


這個問題確實需要普及一下。借這個問答,我們重點說說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的差別。

一、稅前利潤的概念

稅前利潤根據口徑的不同,可以歸納總結為會計利潤和“納稅利潤”(教科書沒有這樣的稱呼)兩種。

會計利潤,顧名思義就是依據會計核算的原則,歸集計算得出的稅前利潤。

“納稅利潤”,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依據稅法和徵收條例做納稅調增調減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一個是標準數據,一個是遵照一定原則“改動”標準數據後的數據,通常二者不相等(沒有納稅調整事項的,二者相等)。

二、雖無利潤,因為有差異,所以要上稅

上述概念的分析,是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差異的理論基礎。會計核算沒有利潤,然而“納稅利潤”大於0,所以要上稅。

多話不講,舉個例子:J公司2xx9年會計利潤是0(有可能是虧損),財務人員沒有考慮到納稅調整事項。其中2xx9年6月因一般性稅務事項被罰款1000元,全年沒有預繳稅款。2xx0年3月份對2xx9年的企業所得稅進行彙算清繳。

解析:會計核算的罰款1000元,已在稅前扣除,但稅法規定行政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納稅利潤”從0元調增為1000元,小微企業所得稅實際徵收率為5%。

1000*5%=50元。

三、綜述

會計核算的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大概率不相等。這種差異客觀存在,主觀上有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兩種。

納稅調整事項比較多,本文只選擇了其中一條,旨在讓大家更容易理解和消化。

本文主要分析納稅調整,沒有展開分析賬務差錯等事項,可另文再論。謝謝大家!


順通財稅段賢明


沒有利潤≠不交稅。稅收的計算依據不是會計上的利潤,而是應納稅所得額,兩者之間不能劃上等號。

1.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有直接法和間接法。通常我們在算出會計利潤之後,經過調整,可以得到應納稅所得額,這才是計算稅收多少的依據。

為什麼要調整?就是因為會計和稅收的計算所用的依據是不同的,我們依據會計準則計算出利潤,但是稅收要依據稅法,所以還得調整差異。

2. 為什麼沒有利潤還要交稅

一般來說,這很可能是納稅調整的結果

舉個例子,今年會計上算出來沒有利潤,是虧損的,但是成本費用的發票有20萬沒有按照規定取得,那麼這些費用按照規定都不能在企業所得稅之前扣除,交稅的時候不作數,要調整。調整回去20萬,正好變成盈利,再按照企業所得稅稅率25%一算,就可能是要交稅了。

除了沒有發票,其他很多情形都可能會造成納稅調整。比如業務招待費,會計進了費用,而稅法上只認可招待費的60%和企業收入的千分之五的較小者,所以有一部分要調整。類似的還有廣告費、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等。如果企業本來是虧損的,經過這些調整以後就可能是盈利的,因此,也就會需要交稅了。

當然,除此之外還可能有一些時間性的差異,比如壞賬準備,減值準備,會計上計入當期,稅法不認,得留到以後實際發生時才能夠扣除。

3. 特殊的情形

雖然現在的企業所得稅大部分都是查賬徵收的情況,但也不排除有核定徵收的可能性。如果企業的所得稅是核定徵收的,並且採用的是收入來核定,那麼可能與成本扣除項目並不相關。這種情況下,企業取得了收入,那麼可能就會需要繳納稅款。

總的來說,老闆們也要認識到會計利潤與稅收之間的差異,除了關注利潤,也關注納稅的事項,平時加強稅收的管理,不交冤枉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