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社評:把“群眾身邊的檢察院”打造成堅強戰鬥堡壘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治國安邦重在基層,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在基層建設年召開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會議暨第七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表彰大會,不僅是總結過往,更是按照總書記抓基層的要求擘畫檢察事業的未來。


時隔11年之後,最高檢再次召開以基層檢察院建設為主題的工作會議,這是因應新時代基層檢察之變作出的戰略部署。發展環境在變,時代要求在變,檢察職能在變,機構設置在變,隊伍結構在變,風險隱患也在變。變化了的形勢和任務,客觀上要求基層檢察工作和廣大基層檢察人員要努力跟進、主動求變,於變局中開新局,推動檢察事業長遠發展。找準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建設新的發力點,是當前的緊迫任務之一。


那麼,解決基層的困難、補齊基層的短板,抓手在哪裡?過去總說,基層面臨的突出問題是人、財、物;現在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財和物的問題總體上已經解決,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人,是檢察隊伍素質跟不上,是“關鍵少數”不適應。因此,加強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建設,必須把著力點放在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上。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加強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建設,“重頭”在3180個基層院的黨組書記、檢察長,在每個基層院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要切實發揮“關鍵少數”履職帶頭作用,真辦案,辦難案,帶頭辦好案。化解信訪積案、組織公開聽證、擔綱法治副校長、上講臺傳道授業解惑……只有檢察長帶頭“做起來”,全體幹警才能“動起來”,各方面工作方能“火起來”。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加強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建設,需要不斷有“新鮮血液”注入。要創新檢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員招錄辦法,積極推動檢察人員系統內外交流掛職,有計劃引進、補充一批專業人才,解決人員不足問題。同時還要“盤活”現有人力資源,落實員額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培訓和練兵,建好用好典型案例庫和“檢答網”,解決能力不足問題。


基層院在檢察系統中處於“神經末梢”,但卻關乎民心,關乎群眾對檢察工作的切身感受。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指出的,基層檢察院是檢察工作的基礎,也是黨通過司法途徑保持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的重要紐帶。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根本目的、最重要的是把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辦好群眾身邊的案件這個政治責任紮紮實實履行好。各地基層檢察院要主動融入地方發展大局,切實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用求極致的精神把“辦好群眾身邊案件”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關鍵是從嚴抓好落實”,如果不沉下心來抓落實,再好的目標,再好的藍圖,也只是鏡中花、水中月。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是各項政策的“最後一公里”,落實二字顯得尤為重要。基層檢察工作抓得好,就是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得好;一些突出問題一直不能解決,就是落實不到位、上級院抓落實不夠。各級檢察機關要共同努力,持續做到精力向基層集中、力量向基層凝聚、政策向基層傾斜,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上級院把領導責任落實到位,基層院充分激發活力和創造力,一個一個領域研究突破,一個一個方面鞏固提升,共同推動基層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檢察院建設是一項牽涉面廣、工作量大、複雜艱鉅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結合實際抓實抓牢,務實求變,接續創新,不斷改進基層檢察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如此才能“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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