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過戶給女方,進行公證,離婚後歸誰?

十里春風bu如你


遇到過這樣的。房子是男方婚前的婚後過戶給了女方。離婚的時候。男方拿出了在買房時候的欠條。證明此房買的時候是借父母的錢。事實就是新寫的。還出示了當時銀行轉賬記錄。最後法院判決欠款成立此房持有人還款。女方的算盤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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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過戶給女方,經過公正,離婚歸誰?我個人認為在經過公正處公正後,離婚後此房必須給女方。原因,公正處也是一道法律程 序。法院受理此案也歸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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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自然是歸女方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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