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二套房貸款利率上浮10%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二套房貸款利率上浮10%

每日甘肅網4月17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4月16日,記者從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為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保一限二禁三”政策,該中心對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二套房貸款認定規則及二套房貸款利率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首套房、二套房認定以繳存職工及配偶的公積金貸款次數、人民銀行個人徵信記錄的貸款信息、本市住建部門的房產查詢證明進行綜合認定:一是借款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記錄無公積金貸款信息、本市住建部門的房產查詢證明顯示無房產的,按首套房受理。二是借款人及配偶合計有一次已結清公積金貸款且無房產登記的,或合計有一套房產登記且無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房受理;中心綜合信息系統、《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人民銀行個人徵信記錄各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本市住建部門的房產查詢證明顯示有一套房產,但均為同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受理。三是借款人及配偶合計有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合計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和有一套非該筆貸款所購房產登記的,或合計有兩套及以上房產登記的,再次申請貸款的,不予受理。

另外,新政策對購買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按照中心首套房及二套房認定標準,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實行上浮,即在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即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為3.025%,5年以上的年利率為3.575%。

記者瞭解到,新政策4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累計為購買首套房繳存職工發放貸款233筆,金額9346萬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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