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期間無新增、否決或變更提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日期、時間: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網絡投票時間:2020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5日下午15:00。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泉塘街道東十路南段9號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向平先生

7、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8、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或授權代表)共計8人,代表股份數94,917,71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2.6084%。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或授權代表)3人,代表股份數68,584,322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8.0130%。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數26,333,38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4.5954%。

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出席的總體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4人,代表股份數7,8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043%。

9、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此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了3項議案。

2、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關於〈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本議案,參會的關聯股東湖南國科控股有限公司、長沙芯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平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26,331,588股,佔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32%;反對1,800股,佔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68%;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6,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9231%;反對1,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0769%;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關於〈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3)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李榮彭星星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5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