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後,母親還健在,已經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親的存款嗎?有何依據?

愛情灰常假


根據繼承法規定:如果父親沒有立遺囑,那麼就要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執行,父親的存款一半歸母親所有,剩餘的另一半由你父親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既:你父親的父母(你的爺爺奶奶)、配偶(你的母親)、子女(女兒不論出嫁)共同繼承。


平靜如風


你的父親去世了,母親還健在,你出嫁了,你有權利得到父親的遺產。

根據我國遺產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遺囑或其他的情況下為法定繼承,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你父親去世了,你父親的遺產,是和媽媽共同財產,你要是你父親的獨生女兒,沒有其他兒女,應該由你母親和你共同繼承,繼承份額一般是:

你母親繼承你父母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三,你繼承父母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一,需特殊照顧或盡主要撫養(或扶養)義務的,可以多分。所以說,在一開始繼承的時候,你就應當繼承你父親財產。

當然,以後,你母親的財產可以遺囑指定你一個繼承人來繼承。

那些人認為“嫁出去的女、是潑出去的水”無權繼承父母遺產的觀點是非常荒謬的,無論何時都是父母的後代,有合法繼承權利,民間不當的言論,應予以糾正。


豐碩緣野


沒有!在我們山村,一般嫁出去女,加之父親留下的存款不多,有的主要是房子,但還得看房子價值,在農村與城市是無法比的,在農村父母留下的也僅夠弟弟或者哥哥們分住,一般嫁出去女,靠自在新家努力並搏,也過上好日子,就不會去“思量”父母留給哥弟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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