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肚子有道十公分左右的疤,她說小的時候爬樹劃的,是真的嗎?

是小馬啊


這個不確定,沒圖不好評價,我說說我朋友的經歷吧。

我女朋友,和你女朋友是一樣的,我接受她了,除了傳宗接代,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一直開心有樂趣,她是個有趣的人,我真的很愛她,我們倆家鄉是一個地方的,但是不在一個城市上學,我在她生日的時候去看往她了,我特別怕她覺得我會不要她,我要她,我會一輩子寵著她,畢竟有趣的靈魂真的少之又少。第一次聽到疤的時候,我也很惆悵,但是聽到她說後悔還來得及的時候我就下了決定,我不後悔,我只是很可憐她又愛她,想跟她別人給不了的,本人家裡小資女友家裡差不多都是新時代的一代,想要和她一起一家二人三餐四季!啊那麼多的人那麼多悲慘的遭遇,幹嘛不用自己的溫柔給她更好的一個自己!女孩子們!在外真的要保護好自己,真的不要再猶豫好嗎!一不願意二就一巴掌!別說你愛他,他不值得!(文章中的我指的是我的朋友)

迴歸題主,你愛她就相信她吧!


雲文普洱茶


我女朋友肚子上就有一道疤,但我還是義無反顧的娶了她。後來,說起來都是淚。

那年,我還是單身狗。我們公司有個女同事,她長得很漂亮,身材也特別好,尤其是她的性格真的很溫柔,說話的聲音特別甜。

隨著長時間的接觸,我不知不覺的喜歡上了這個比我大3歲的女人。後來,我軟硬皆施,向她展開了愛情攻勢,但都被她無情的拒絕了。

曾經,我多次問她為什麼不能給我個機會。每次她都是欲言又止,一聲嘆息後,只說了一句“我們不合適”。

被多次拒絕後,我仍然沒有放棄,仍然鍥而不捨的對她各種關心、各種體貼和各種照顧。最終,蒼天不負有心人,她總算答應做我女朋友了。

只是讓我有些難受的是,戀愛期間她一直不願意和我同居在一起,她說只能等結婚後才可以。愛一個人就要尊重她,我並沒有強求她。

在隨後的2年多時間裡,我真的很開心、很幸福。有時,她像一個大姐姐,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有時,她又像一個小女人,對我特別依賴。我堅信,她就是我此生要等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跟她商量訂婚的事,但她沒有答話,只說一切依我。但讓我詫異的是,當天晚上她主動要和我住在酒店。

那時,我看見她肚子上有一道十公分左右的傷疤。在我還沒有任何反應時,她就流著淚要跟我解釋什麼。但是,我捂住了她的嘴,我說我很喜歡現在的她,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

後來,我們結婚了。讓我感動的是,她沒有要任何彩禮,反而把自己所有的積蓄交給我,讓我當作自主創業資本。

結婚以後,她對我更加好了,可以說是好得不能再好。而且,她還把我的父母接到了我們身邊,跟我一起孝敬兩個老人。

後來,在她的支持下,我開的公司生意越來越好,逐漸在圈子裡有了一定的名氣。可以說,我的成功有一大半是她的功勞,沒有她就沒有日後的我。

期間,她又不止一次的想向我解釋她肚子上的傷疤,但都我阻止了。我只告訴她,我一輩子都離不開她,而且也不會讓她離開我。

再後來,我們總算有了孩子。當我看到可愛的孩子出生後,我忍不住抱住了她,流下了幸福的眼淚。自那開始,我們一家三口,一個都不能少!


結語:

如果女朋友肚子上有一道十公分左右的傷疤,或許有很多男人有些疑問,那到底是不是爬樹劃傷的。

那我可以告訴你們,那真有可能是爬樹劃傷的。比如,我本人小時候就特別皮,經常像野小子似的爬樹翻牆,在身上也曾留過傷疤。

當然,也有可能是其它原因導致,比如剖腹產。但是我覺得,你們沒必要太在意。以前的事情並不能說明什麼,只要現在和將來的她很適合你,那你何必非要尋根究底呢?

就如文中的男主,他很愛老婆,老婆也很愛他,這已經足矣!清朝的鄭板橋有一句名言“難得糊塗”,用在此處很適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