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次談案件的經歷

作為律師,有沒有案源,或者說有沒有業務,這可以說是律師最關心的問題。關心很正常,有案源,有業務,就有收入,而相反,如果沒有案源,沒有業務,律師不僅僅沒有收入,甚至還會虧本。

很多人不太瞭解律師這個行業,所以筆者說律師沒有收入會虧本,很多人恐怕理解不了。因為在很多人眼中,律師是沒有成本的,律師就動動嘴皮子,就鈔票大把大把的賺了。

實際上律師有很多顯性和隱性的成本,而律師賺錢,更不是動動嘴皮子那麼簡單,如果真的那樣簡單,那很多人估計都會來做律師了,律師這個行業要擠破頭了。

我們首先來看看律師的成本,律師一般都在律師事務所執業,當然有例外,限於篇幅,這裡就不展開討論了。律師在律師事務所執業,會牽涉到的成本,首先是管理費,當然如果律師要了律師事務所的卡位、房間,這個管理費一般包括在卡位、房間的費用裡面。

如果不要卡位、房間的話,管理費一般一年15000元左右。而卡位一般一年25000元(含管理費)左右,房間一般一年100000元(含管理費)左右。而且前述費用還在水漲船高,逐年上漲。

除上述成本外,律師在律師事務所的成本還有,自己的社保、公積金,無論是個人承擔那部分,還是單位所承擔的那部分,均有律師個人承擔,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的費用。

而有的律師,如果聘請助理,雖然助理是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招聘,但律師助理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所有的費用,一概由聘請這個律師助理的律師承擔。

上面所談及的費用,都是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費用,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任何與律師相關的費用,比如交通費、停車費、加油費等等,等等,都由律師本人承擔,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的費用。

當然,上面所談及的律師執業成本問題,並不是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這篇文章主要是想來說一下律師的案源問題,而考慮到律師執業成本巨大,律師因而壓力山大,律師的案源問題自然就是天大的問題。

而之所以萌發寫這個律師的案源問題這麼個主題,也是基於昨天所談下來的兩宗小案件的啟發,就想記錄下來,與律師同行們分享,也與其他感興趣的朋友分享。畢竟,其實,各行各業都是相通的。

這位客戶,他的公司本身有法律顧問,而且還是這位客戶的師弟,雙方應該也是合作多年,具體沒有細問,也不好意思去打聽,這也牽涉到人家的商業隱私。要尊重人家!

這位客戶當然也有其他的案件委託他的師弟處理,也就是他的師弟不僅僅是他的法律顧問。很多不懂得朋友可能不太清楚,一家公司,他可能基於各種考慮,而不委託他的法律顧問處理公司所產生的案件。公司遇到法律糾紛案件,並不是不是必須得委託法律顧問來處理。律師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用,一般都不包括打官司的費用。

這位客戶也已經馳騁商場多年,當然也肯定有認識其他的律師。但最終還是決定將他的兩個案件委託給我們律師事務所來做,而且還在我們律師事務所的收費遠高於其他的律師收費的前提下,這其實還是挺不容易的。當然,收費是在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收費範圍之內。

昨天晚上從客戶處回來的時候,筆者有感而發,發了個朋友圈,大致的意思是:用心對待客戶,一定會有所回報。當然有一個前提,你的能力、水平、經驗、人品,還有輔助性的本領,你的談吐、涵養,乃至優雅,得過硬。

筆者在跟客戶交談的時候,還闡述了一個觀點。我們很多人跟客戶談業務的時候,總是喜歡把這樣一句話掛在嘴邊:我會把你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事情處理,放心!但筆者跟客戶是這樣說的:我會把你的事情當作比自己的事情更重要的事情來處理。

最終客戶選擇我們律師事務所,筆者想,應該是綜合的衡量和考慮吧,而不單單是考慮某個方面。如果單單考慮某個方面,你比如就律師費這一塊,如果單純考慮這一塊,我們肯定就沒有競爭優勢,可能一下子就被刷下來了。

把筆者這麼個談案件的經歷和感想記錄下來,當然沒辦法事無鉅細,主要是自己總結和思考,當然,如果對讀這篇文章的朋友也能有點啟發和幫助,那就非常榮幸之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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