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法律與現實

大家好,本人不是法律專業從業者,但比大多數所謂法律專家更專業,為什麼?看完就知道了,一定讓你受益匪淺!

很多所謂法律專家學者在網上誇誇其談,但大多與現實差距太遠,完全紙上談兵。現實中當我們設身處涉及到法律問題時,需要解決問題時,聽這些專家的建議往往沒什麼鳥用,因為很多時候現實與理論有差距的。讀了我這篇文章你會更明白在現實中如何運用法律。

首先說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法律和國情是密切相關的,這也是我國法律的一個特色,這是一個大方向,也是最基本的,隨便說兩個關鍵詞來解釋,“嚴打”,“呼格案”,在嚴打時期大多數案件從快,從重處理,這是特殊時期國情需要。呼格案時期刑事案件憑嫌疑人口供就可以作為證據判處死刑,所以有冤案發生,而現在這種事是不可能的,因為法律更完善和嚴謹了。說這些就是為了說明法律是跟每個階段的國情密切相關的,所以我們必須要有這個概念,要了解當下國情對法律的影響,在遇到法律問題時要有這個意識,在判斷法律問題時這個是最基本的一個大方向,尤其是自己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情況。

其次,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要有一個概念,法律是公正的,但不等於我們在涉及法律問題時一定會公正,因為法律的公正需要制定和執法兩個環節來維持公正,制定可以完善可以無限接近完美,但執法是屬人為因素,有不確定性,所以這就需要我們個人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和常識,尤其是一些於我們日常生活常見的案件類型的一些法律流程和細節要了解清楚,避免讓個別受賄,瀆職或者辦人情案的執法者鑽了空子。舉個例子,很多治安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做筆錄是一個必須流程,也是這些極少數瀆職執法者最愛鑽空子的環節,可有多少人真正瞭解關於做筆錄的常識和細節?作筆錄必須最少兩位民警在場,嚴重刑事案件必須有同期實時同步錄音視頻不能剪輯,筆錄必須每行前後頂99格寫,不能留空格,有塗改處必須筆錄人在塗改處按手印,年紀大的筆錄人可以口頭申請親屬在旁輔助監督,不識字的也一樣。在事後你懷疑筆錄有問題但又無法確認時,你找個律師就可以去幫你看了。可多少人知道這些細節?有多少人在這些細節上吃過虧?這只是舉一個例子,還有其他環節和流程不列舉。

再次,我還要有一個概念,法律的公正不是真相的公正,法律的公正是基於法律的真相,再舉例,別人跟你借了10萬元,最後討要無果進行訴訟,結果敗訴,因為當初你沒打欠條。所以我們要記住,不是你有理,法律就會給你公正,而是要在法律層面有理,而法律需要證據。這一點還延伸出來一個問題,是不是我們有理或者受到侵害就必須用法律武器伸張正義?當然不是,很多案件尤其是經常涉及我們日常生活的案件,往往訴訟成本大於你想要的結果,例如家裡田地被政府徵用,賠償費標準100萬,而到手只有80萬,當我們層層上訪傷財費力幾年贏得官司後,可能發現連到手的80萬都花光了,如果單純為了伸張正義當然支持,但對大多數老百姓來講,我相信現實中這不是你想要的。所以我們在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之前,一定要想好你到底想要的是什麼,法律是保證我們權益的武器,而我們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兩者並不衝突。

最後,突發事件,我們經常聽一些專家學者侃侃而談一些他們對突發事件的評論,而他們大多數評論與現實差距太大,當你的親屬與他人發生爭執導致鬥毆死亡後,你最想要的不是法律判處對方極刑,而是讓你的親屬活過來。在對待生命的問題上,法律無法給你你想要的公正,因為無論給你什麼樣的公正也無法還你一條鮮活的生命。所以我們要記住,在突發事件中先考慮自身安全的問題,再去考慮法律的問題,在生命面前一切規則都可以無視。生命高於一切。所以在突發事件中首先要保持理智,記住法律可以給你公正,但不能讓你起死回生。記住這一點可以讓你少吃很多虧,別聽專家忽悠,覺得自己有理,就可以成為正義的化身了。

總結,法律是和我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但我們要結合現實遇到的情況,能用情理解決的問題儘量不要用法律。能避免的麻煩儘量避免哪怕法律的正義站在你這邊,我們是普通老百姓,我們要的是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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