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前 善後


  去年7月,王女士花3000元在深圳天焱健身俱樂部辦了一張年卡。今年2月,一些行業開始復工,關閉多時的健身房卻遲遲沒有消息。王女士微信聯繫私教,教練叫苦連天。原來,因被拖欠工資,十多位教練已申請勞動仲裁。300多名維權消費者中,有人辦了3年的卡,有人買了100節私教課。初步統計,涉及金額超過百萬元。由於健身房負責人失聯,消委會無法開展調解,只能將企業經營異常的信息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並進行公示。王女士及其他消費者正準備向法院起訴。

  疫情之下,多地服務機構被迫關閉門店,導致預付費消費糾紛凸現。很多消費者都經歷了相似的投訴歷程:派出所稱並無直接證據證明企業有詐騙或經濟犯罪行為,無法立案;12345熱線說“會轉到相關部門”,但之後遲遲沒有下文;也有消費者一開始就發起訴訟,法院表示會合並審理,但也一直沒有進展。對此,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目前按相關文件,單用途預付卡的主體監管部門是商務部,多用途預付卡的主體監管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但這兩個部門都沒有基層執法力量,消費者遇到問題還是找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都是進行事後監管,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只能盡力找商家調解,商家失聯就沒辦法了。

  摘自4月14日 新華網

  預付卡糾紛早不是今日之事,套用一句古話,可謂“天下(消費者)苦之久矣”。只是疫情導致的消費萎縮來得又快又猛,引起這類糾紛大量集中出現,總體規模可觀。問題久不解決,必有其棘手之處,大量糾紛暴露出對相關經濟行為的監管,在預前防範和事後救濟兩個方面都存在嚴重的失位。而治理之道,除了在這兩方面拾遺補漏,也別無他法。

  事前防範比出了事善後成本更低、更有效率,這幾乎已是常識。在預付卡監管方面,有關部門也應更多著眼於制度建設,對商家經營行為進行事前把關,以更強硬的姿態和能夠相應落實懲戒的制度規定,對可能出現的“跑路”行為進行牽制。比如備案和資金存管原本就有規定,可老老實實辦理備案的商家有幾個?新聞中說“截至2017年10月18日,上海市髮卡企業約10萬家,只有396家企業備案”,這比例令人咂舌。那麼多視規定如無物的經營者,有關部門如果也視其為無物,再好的規定也會坐實“一紙空文”,有損監管權威,還不如沒有。嚴格備案,違者必究;資金存管,以應不測,把事前防範落到實處,是治理預付卡亂象的關鍵。

  此外,事後救濟也不能缺位,不能讓商家“跑路”跑得那麼輕鬆。不論消費者的維權行動進展到哪一環節,相關部門都應盡最大努力,堅持追究到人。同時,應將“跑路”行為納入信用體系管理,誰敢跑誰就是“失信人”。不拉高違法成本,有些人真是管不住的。

  完善監管非一時之功,更多時候,還得靠我們消費者自己提高警覺、加強鑑別、備好後招,把辦卡有風險,“入坑”需謹慎牢記在心。不多說了,我得抽空去看看去年辦卡的健身房現在是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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