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煒光: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 不是跟著敵人走

文/李嘉歡

【直新聞按】10月8日,香港國安法生效過百日,香港社會在其護航下逐漸向好發展。十一期間,香港很多市民走上街頭,懸掛國旗,高唱國歌,參加慶祝國慶節和中秋節的陸海巡遊活動,一派熱鬧景象。另一方面,香港警方在社交平臺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警方在“修例風波”中共拘捕10039人,其中2266人已被檢控。

香港時事評論員馮煒光認為,香港國安法是定海神針,對香港的恢復非常有作用,值得大力肯定。同時,馮煒光對深圳衛視&直新聞表示,國安法的落實,還有不少可以改進的空間。比如,首宗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反覆過堂,但至今沒有審判。他認為香港可以向西方國家學習,對類似案件快審重判。

他指出,國家安全要成為香港人的DNA,要像當年反貪腐一樣,既有槍桿子,也有筆桿子。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而不是跟著敵人走。他又認為,國安法賴以實施的情報網亟需建設,此外,經濟制裁手段也可以依法運用到涉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中。

以下為採訪實錄。

馮煒光: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 不是跟著敵人走

香港時事評論員 馮煒光:第一就是半根“槍桿子”。我們警察很賣力,對控制一些非法遊行的場面,(現在)駕輕就熟。你只要比較今年的十一和去年的十一,就能看出了。


但問題就是,我們的槍桿子還應該像國外一樣。以英國2010年的暴亂為例,它的法庭是快審重判,過了十年後,現在英國不再有暴亂了。但我們香港,可惜的是,到現在三個月了,還沒有一個案例出來。比如像唐英傑的案例,只是不停地過堂再過堂,這反而給了那些執迷不悟的年輕人,在法院門口集合、不斷叫喊的機會,讓他們“圍爐取暖”。唐英傑案一直未能審結,有些遺憾。這情況跟半根“槍桿子”的原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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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為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

當然關於唐英傑案,法庭怎麼審理怎麼判決,我們不應該干預。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這個案子能夠儘快審結、法律程序能夠儘快走完,這對國安法的實施是有好處的。現在有很多人,特別是一些年輕人,每逢他們的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十一、每個月的31號,他們想搞一些非法活動的時候,他們在網上是透露出了僥倖心理的。到現在,所謂國安法可能是“無牙老虎”。因為沒有人因國安法被重判,頂多只是不準保釋。


“不準保釋”在香港的概念裡,是無罪推定,這樣待遇就很不一樣了。比如不準保釋的人,和正式被判刑的人,是很不一樣的。比如不準保釋的人,是可以在指定的餐館叫外賣的;但正式被判刑的人,他只能食用懲教署提供的膳食,待遇是相當不同的,雖然都是失去了自由。

再加上,“不準保釋”和“判了刑期”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不準保釋可能要不停地過堂,去完成司法的程序,這就給了那些執迷不悟的年輕人在裁判院門口大喊反對國家、汙衊政府口號的機會,這就給他們製造了一個幾乎讓他們半合法地去進行非法集結(的機會)。


這個案件如果能儘快審完,對防止一些人(非法)聚集是有幫助的。現在回到負責這個案件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法官,他怎麼審,我們不干預。但是他最近有一個判決,令大家很吃驚。就是對於他下屬的裁判官何俊堯,多次被人投訴,他最後判定所有的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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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輕判亂港分子的何俊堯“被放生”

但是外邊的觀感,就會覺得何俊堯裁判官帶有非常強烈的政治色彩和政治偏見。在英國的司法系統裡,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個公義是不是正在實施,還是被人看到才實施。當法官被人有強烈的印象,(被人認為)他是偏頗的時候,而他的裁判官竟做了這樣的判決,而恰好這位總裁判官——蘇惠德法官,是被特首委任為可以審理國安案件的數位法官之一,這就會讓人對法官的印象產生一些疑問。這一點也是值得大家留意的,究竟在蘇惠德法官的審理之下,首個國安案件的走勢會如何,我們也拭目以待。


第二就是,我們缺乏筆桿子。國家安全要成為香港人的DNA,要像當年反貪腐一樣,既有槍桿子,也有筆桿子。就是說,要有“心戰”,要有社區教育、學校教育,以至於要有警示作品:例如網劇、電視劇,要通過這些文藝作品,特別是影像去深入人心。但很可惜的是,這個(舉措)現在還沒有。


但也會有人說,(現在)案例並不是很多,就未必能像當年廉政公署一樣,拍一些劇去推廣。我們在學校,沒有系統地去組織宣傳教育,在社區也沒有。我們當年反腐倡廉的時候,廉政公署是有一個社區關係處的,但我們國安這邊暫時沒有這樣的機構,這是有些不足的。

馮煒光: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 不是跟著敵人走

12港人家屬“包到實”難辨真偽

其實我們有時候不應該太受對方的牽制,我們應該調動敵人、調動對方。以最近12港人的案例為例,這件事出來的時候,有5名港人在臺灣的消息也出來了,他們更早到了臺灣。但是臺灣,你可以說它狡猾,也可以說它聰明,它堅持不說那5名港人是什麼人、姓甚名誰、是男是女、是生是死,只說對他們有足夠的照顧。這就令我們無從下手來反擊。我們將12個人的情況、信息透露了出來,於是對方就可以藉著這12個人玩家族、玩所謂“催淚的報道”。可是轉過頭來,我們對那5個人是一無所知。但其實這5個人,要這樣“逃亡”,一定是被法庭控制了出入(境)的,如果可以堂而皇之地離開香港,他是沒必要選擇“逃亡”這個方法的。只要比較一下,哪些人是棄保潛逃了,那我們大概就可以描畫出這5個人有可能是哪5個人。


例如去年7月29日,有個22歲的女文員甄凱盈,她是第一次過堂就已經棄保潛逃了,究竟是不是她呢?她的家人在哪裡?她是做什麼的呢?她的背景是怎樣的呢?那我們在這方面是可以有所行動,來反擊對方。讓大家都知道,這些人都是涉及重案,他們不是普通的善男信女,突然不知道什麼原因就去了臺灣。


所以簡單一句,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而不是跟著敵人走。


第三點我想說的就是“不夠刀把子”。“刀把子”指的就是情報。像反恐、國安還是反腐倡廉,很多時候都是靠情報的。我們雖然已經迴歸23年了,但語言的不通,內地主要講普通話,香港主要講廣東話,以至“一國兩制”,內地的執法人員雖然認為國安法可以執法,但是始終都不能很明確地執法,或者說給大眾看看(如何)執法。所以這就變成了,他們沒有辦法大顯身手,維護國家安全的情報網絡暫時還無法搭建。當然,(國安法生效)也只有3個月,但是我說的是將來要做的,這並不是批評,只是指出一個方向。


馮煒光:我們的“心戰”是要調動敵人 不是跟著敵人走


最後就是沒有碰到錢袋子。其實根據國安法,我們是可以對一些可能用來違反國家安全的財產進行沒收或凍結。我們在黎智英的案例裡,8月10日對他拘捕,大舉搜查壹傳媒,但是我們沒有凍結《蘋果日報》的賬戶,這就使得他可以繼續汙衊特區政府、汙衊國家。這一點也是可以去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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