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買彩票,擅自買另一個號碼卻中千萬大獎,大獎應該給誰?

案件经过

张三和李四都是彩民,两人因为相同的爱好成为好朋友,经常一起研究彩票中奖号码,并一起买彩票。某天,张三选中了一个彩票号码,但是因为临时有事,便给李四40块钱,让李四帮自己买选中的号码。李四根据自己的研究,擅自给张三买了另外一个号码的彩票,并将彩票通过微信发照片给张三。

出乎意料的是,李四替张三购买的这张彩票中了千万大奖,两人因此产生争执,并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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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歧

张三认为,千万大奖应该给他,因为李四是在他的委托下帮他买的彩票,钱也是他出的,中了奖自然应该给他。

李四则认为,虽然是张三叫自己购买的彩票,但是中奖号码是自己推测出来并购买的,因此自己应该拿这千万大奖。

还有观点认为,张三和李四应该平分这个奖项,因为张三出了钱,李四推测出了中奖号码,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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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情理上来讲,我比较认同第三种观点,即两人平分这个奖项。

首先,这张彩票是张三委托李四购买的,基于委托关系,张三肯定是有权拿这个大奖的。

其次,本次彩票中大奖也离不开李四更换的号码,如果李四按照张三的要求购买他所提供的彩票号码,就无法中千万大奖了。

虽然李四自作主张,但是确实是因为他更改号码的前提下,才能中大奖的。因此,两人应该平分这个奖项。当然,两个人也可以选择协商如果分配这个大奖。

二、从法律角度,我认同张三的观点,即张三一个人独拿这个大奖。

本案中,张三委托好朋友李四买彩票,两人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委托关系,而李四在购买彩票的时候擅自更换了号码,超越了张三给他的委托权限,构成无权代理。

根据《合同法》规定,代理人(李四)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张三)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代理人承担责任。如果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的,合同仍合法有效。

可见本案中,李四在委托过程中变更了彩票号码,但是张三对李四购买彩票的行为予以追认,两人之间委托代理购买彩票的行为合法有效。因此张三作为被代理人,依法应当获得所有收益,即千万大奖归张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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