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向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已婚子女收取伙食費是否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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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見過啃老的,沒見過你這種還想找到法律依據來啃老!我為你媽媽感到悲哀!

你父母供你養你到了成年了而且成家了,本該獨立生活甚至贍養老人了!而你賴在父母家裡,父母供你吃住,你不是應該主動承擔一些家務勞動和家裡花銷嗎?既然你不主動,那麼父母主動管你要,你還問有法律依據嗎?你既然那麼相信法律依靠法律,首先就要守法,法律依據就是你成年了,就應該獨立生活不啃老了!而且你要贍養老人!


不能一握的老yao


看到這個問題,怎麼感覺有點出離憤怒?且不說有沒有法律依據,既然你已婚,從社會道德來說,也不該讓父母供養你啊!

為什麼跟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為什麼向你收取伙食費?仔細一品,信息量好大呀!

烏鴉反哺,羊羔跪乳,動物尚且知道報恩父母,生而為人,難道不該孝敬父母?

你已婚,說明已是成年人,就應該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如果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你不是該主動承擔家務,供給家庭開銷嗎?你還覺得自己是孩子,父母該養你一輩子,還得父母找你收取生活費,你還想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永遠成個巨嬰,啃老?

醒醒吧,年輕人,是時候該你主動承擔家用,贍養父母了!就算你不能贍養父母,起碼也應該自己知足,不再向父母伸手了!

父母把你供養成人,你已婚,父母和你們都該擁有自己獨立的生活,父母完成了它的使命,你也該自己開始自己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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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丸石


都上升到法律依據的層面上了嗎?

那就問問你在外邊吃飯有不付錢吃霸王餐的道理和情況嗎?

成年人了,為自己的生活買單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何況都已經結婚了。本應成為家庭支柱的年齡怎麼還好意思在父母那兒混吃混喝?!這是啃老還要敲骨吸髓呀[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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