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上學帶手機,老師要不給後老師扇學生兩耳光、砸了手機,你怎麼看?

金生情逸


我不贊同該教師做法。

作為教師,應該具備符合該職業的素養。無論該學生讀幾年級,老師都不應該扇學生耳光,砸其手機損害學生財產,以及傷其自尊。

老師可以建議學生不帶手機,以免影響學習,但學生是否聽取建議是他自己的事。如果學生做不到,老師可以和其家長溝通,看家長是什麼想法。

學生是家庭成員之一,也是社會成員之一,有他自己的生活圈子,加上這個時代的發展,帶手機用於聯繫家人、朋友,無可厚非。

都到高三了,大部分學生會以學習為重,帶手機也不一定是壞處,例如,學生可以在自習課時利用手機學習英語。如果學生帶手機確實影響了學習,對其他同學也造成了不良影響,老師可以考慮課前沒收手機,下課後再發下去。

方法很多,扇學生耳光是萬萬不能的,無論老師是出於何種考慮。老師摔壞學生手機,也理應賠償。


大談


關於這位網友提到的教師處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事件。我結合自己的教育經歷,針對這個問題談些看法。

一、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教師必須進行合理管理。

當今的社會是一個信息化的社會,人們之間的聯繫日趨密切。手機是當前大家相互聯絡,獲取信息的流行工具,必不可少。學生雖然交往的圈子沒有社會人那樣龐雜,但必竟還是有的,諸如親人,同學,老師。在必要的情況下,學生需要與他們聯絡,沒有手機很不方便。學生擁有自己的手機也為學生獲取必要的學習信息,提供了便利的學習條件,對學生的學習極為有利。但另一方面,個別學生的自控能力存在問題,手機放在他們的手上,可能讓部分學生沉湎網絡和遊戲,耗損光陰,影響自己的學業。面對這種問題,學校不能因為手機有利,放任學生帶手機進校園;也不能因為有弊,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我們應該趨利避害,在允許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情況下,必須加強對學生所帶的手機進行合理的管理。這對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十分必要,不能忽視。

二、教師積極主動管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是一種十分負責的表現,必須肯定。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燭成灰淚始幹”,只有負責的教師,才會把教育工作放在心上,當自己的私事去做,盡心盡力,積極主動去教育管理每個學生。那種“較勁”教育管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做法,值得肯定。這種老師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在宣誓忠於教育。試想一下,那種心中無學生,自私自利的教師會這樣做嗎?教師能夠用“心”去做教育,振興教育的路還會遠嗎?辦好教育需要對教育“鞠躬盡瘁”的教師。教師默默無聞地付出,學生家長社會應該“以心換心”給予理解。讓那些真正辦教育的教師覺得自己在教育管理學生的道路上始終不是孤獨的。教師積極主動大膽教育管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行為應該支持,不能冷了教師的“心”。

三、教師教育管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方式方法要得當,防止好心辦成壞事。

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十分艱辛,甚至痛苦。“辦法總比問題多”,只要大家開動腦筋,教育管理學生的方式方法總是有的,篩選出更好一些的方式方法,保證教育管理的有序進行,少讓教育管理行為,產生負效能,需要大家積極去探索。教師積極去進行教育管理活動,要汲取“揠苗助長”的教訓。教師有辦好教育的良苦用心,但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出現偏差,可能好心變壞事!譬如人去某個地方,方向是正確的,但不觀察分析路況,咬定方向盲目前行,途中的溝壑、懸崖不知迂迴,那就是悲劇!方向對頭,認真面對路況,繞過溝壑和懸崖,就需要開動腦筋,尋找好的方式方法!教好學生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認真分析學生的具體狀況,在教育管理上使用正確的方式方法,也許會有更好的教育管理效果。

四、理性處理教師在教育管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問題上出現的偏差。把工作重點放在教育上,不忘“辦好教育,讓學生健康成長”的初心。

教師加強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教育管理,目的是要讓學生健康成長,學有所成。教師在教育管理的過程中出現偏差,令人惋惜,甚至痛心。這種教育管理上的負效能,教師應該心中有悔,必須主動反思“事與願違”的教訓,及時校正教育管理上的偏差。這有利於教師以後繼續開展教育管理工作。教師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偏差,在實際的教育管理中出了問題,我們要秉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熱心對待那些忠於教育的教師,不要讓他們傷心無助,甚至“心灰意冷”放棄前行的勇氣。而要給他們力量,積極扶助他們分析原因,認識錯誤,吸取教訓,讓他們“從那裡跌倒,從那裡爬起”,走向教育管理的正軌,繼續奮勇前行。作為家長和學生,要冷靜分析事件,反省自己,用智慧把捏好事情的主次要矛盾、主次要方面,切忌有“抓了芝麻,丟了西瓜”的做法,面對教師的過激言行,在合情合理合法處理的情況下,要正確對待教育和教師。學生家長教師要達成家校教育共識,結成“一根繩子”,產生教育合力,把重點放在辦好教育上,不要過分糾纏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

以上這些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敬請大家討論交流。


山村與讀書


高三學生上學帶手機,老師要不給後老師扇學生兩耳光,砸了手機,對這件事情怎麼看?我認為學生沒有錯,而老師的行為是違法!

手機是現代人普遍使用的通訊工具,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學生上學不能帶手機。我國中學生行為規範裡也沒有規定學生不能帶手機。所以學生帶手機上學的行為既不違法也不違規。也許個別學校的學生管理條例中規定學生不能帶手機上學,但學校條例不能大於國家法律法規,更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沖突。如有衝突,則該條例可視為無效。

手機是學生的私有財產,國家法律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以老師要學生的手機,學生是有權力選擇不給。再說他只是帶來而並非在課堂使用,沒有違反課堂紀律。

老師扇耳光,砸手機的行為野蠻粗暴,令人髮指!不管他出於何種目的,都應該譴責!學生是我們的教育對象,即使有錯誤也只能批評教育,動手打學生是對學生身心的摧殘,人格的侮辱!這種傷害也許會給學生留下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且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學生或家長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舉報,要求對該教師進行紀律處分,要求該教師賠償財產損失。如果構成傷害,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法律責任。

衝動是魔鬼,希望我們教師要依法執教,守住教師職業道德的底線。我們教師是弱勢群體,只有依法執教,守住底線,才能守住我們賴以生存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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