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心臟雜音不等於有先天性心臟病,別自己嚇自己

上週遇到一個這樣的案例:

一個剛出生的孩子,第三天醫生聽診時發現心臟雜音,給家長說明了先天性心臟病先篩查為陽性,建議家長出院後到兒童專科醫院(篩查中心)完成檢查。

但家長卻非常著急,當天下午一定要帶孩子到兒童專科醫院去檢查。經過勸說後,家長還是簽了自行帶孩子外出協議書去做心超。

這個家長的焦急狀態並不是個例,所以在這裡想跟大家說一說有關心臟雜音的問題。

1、孩子檢查時聽到心臟雜音要不要緊?

這個很難說,我可以提供一些數據供參考:出生第一週心臟聽到雜音的概率大約為20%-30%,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生率大約為1%,其中複雜的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發生率為0.5‰-1‰。

2、聽到心臟雜音是不是很嚴重?

從上面的概率可以看出,相當一部分孩子檢查時聽到的心臟雜音,在不久後會消失,並不一定是先天性心臟病。但是,還是有一定的概率可能是嚴重的問題,儘管這個概率非常小。

3、醫生能通過雜音初步判斷是否嚴重嗎?

這非常困難。心臟雜音有很多類型,醫生會根據雜音的部位、時期、強度、是否傳導等進行初步判斷。如果是比較明顯的雜音異常,會比較容易判斷。但雜音強度並不能代表是否嚴重,這個原理跟吹哨子一樣,雜音大多來自異常的通道,通道太大或者太小都可能影響雜音強度;另外也有一些雜音來自異常的振動。

孩子有心臟雜音不等於有先天性心臟病,別自己嚇自己

可見,單純通過雜音判斷是否嚴重是不靠譜的。

4、心臟雜音可以做心臟超聲來診斷嗎?文章開頭的例子中家長為啥不在你們醫院做?

有關結構的問題,心臟超聲是最為方便和直觀的診斷方法,極少數還需要造影。我們醫院不能做兒童心臟超聲。

5、是不是發現心臟雜音就需要去做心臟超聲?

如果是致死性的心臟畸形,當然越早越好。

在我的職業生涯中曾經遇到過一次:

幾年前,也是一個剛出生的孩子,表現的很正常,檢查時發現有心臟雜音,聽起來比較粗糙,我建議家長立刻去做心臟超聲。

家長也很聽話,當天就去預約了,但當天正好是週六,沒有這方面的專家,就預約了下週三。結果當天晚上這個孩子就沒了。

我想,如果我直接給孩子轉院到兒童專科醫院,也許會有點機會。但是,我憑什麼做這個判斷?

給大家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說發現心臟雜音就需要立刻去做心臟超聲,而是說有極小極小的概率,即便我們什麼都做到了,也會有這種概率存在。目前的心臟檢查和篩查方案,能保障99.9%的安全,但還有1‰,需要醫學的發展。

6、能不能給每個孩子都做個心臟超聲?

如果每個孩子在出生後一週內都做心臟超聲檢查,我估計發現卵圓孔未閉、動脈導管未閉和房間隔缺損的概率會超過80%以上。

這樣做有兩個問題:

  • 有沒有必要?
  • 值不值得花這麼多錢?
孩子有心臟雜音不等於有先天性心臟病,別自己嚇自己

舉個例子:

目前通過拍胸片計算發現,新生兒自發性氣胸的發生率大約1%;如果採用肺部超聲的結果來計算,這個比例有可能增加10倍。其實少量氣胸並不影響孩子的呼吸功能。

現代科技的發展在大幅度提高檢查精確性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煩惱。

7、先天性心臟病篩查為陽性,應該什麼時候去做心臟超聲?

通常建議一週內。

8、文章開頭提到的家長當天就要帶孩子去檢查,到底有必要嗎?

我只能說,99.9%是沒有必要的,但這1‰的概率,導致了家長的焦慮。

這就像你買了一個大件的物品,收到後突然告訴你這物品有點問題,大問題還是小問題不知道,這物品還不能退貨,換了誰都會焦慮,只是表現不一(這個比喻有點不恰當)。有的家長會立刻去做檢查;有的家長會傷心落淚;有的家長會跟醫院吵,轉嫁這種情緒;但大多數家長還是很淡定的接受,按照先天性心臟病篩查的要求去做。

9、為什麼前兩天沒有聽到雜音,第三天才聽到?

這跟孩子在宮內和出生後循環的變化有關。

胎兒時肺動脈的壓力比主動脈的壓力高,而孩子出生後開始用肺呼吸,肺動脈壓力逐漸下降,主動脈壓力上升。如果左右側心臟間有異常的通道,只有當肺動脈壓力下降到一定的水平,兩側的壓力差達到一定值時才會產生明顯的雜音。

孩子有心臟雜音不等於有先天性心臟病,別自己嚇自己

當然,心臟聽診也跟聽診環境、聽診醫生的經驗、使用的聽診器等有關。沒有雜音也不代表就沒有心臟的問題,有些先天性心臟病也沒有雜音。

10、為什麼在宮內沒有發現孩子有心臟問題?

實話說,要求產檢的超聲科醫生具備心臟超聲檢查的能力,是勉為其難的,且不說產檢時使用的超聲探頭不是做心臟檢查的,這個差別相當於要求我會做兒童外科手術。

產檢的超聲是排查嚴重的神經管缺陷,沒有要求心臟超聲檢查。除非因為特定的原因需要排查心臟問題,這需要到超聲專科去做。

11、聽到孩子心臟有問題,初為父母的喜悅心情一下子沒有了......

任何人都是這樣。為人父母本是一件喜事,突然聽到這個消息是很鬧心。但話說回來,做父母有喜悅,承擔這樣的壓力也是應該的。

我曾經考慮過,如果聽到一些很小的、柔和的雜音,是不是可以不告訴孩子的父母,不要給人家添堵?

我想這是不可以的。首先家長有知情權;其次醫生不能主觀,而應該尊重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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