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元鑰」-三冬乙木

「造化元鑰」-三冬乙木

三冬乙木

十月乙木

  • 原象造化

十月乙木,丙不受氣,壬水司令,丙為尊,或壬多,用戊土。

木至小陽春,外象凋殘,生氣內動,皮內發育,即生氣漸萌之象,木氣長生,此其時也,丙火至亥絕地,故云丙不受氣,冬木喜得陽和而發榮,寒木向陽,必取丙火為用,壬水太旺,反使生機受阻,以戊土為制,故云壬多用戊土,壬水乃當令神,雖不透而旺也。

丙戊兩透,定許科甲,有戊無丙,雖非科甲,亦入儒林,支藏丙火,見火土運,必得祿位,若不驗,風土之薄也。

十月乙木,丙火為尊,戊土為去病之藥,二得必相資為用,有戊無丙,富而不貴,但不失儒林而已,支藏丙火,仍丙戊並用也。

或水多無戊,乙性漂浮,遊食好間之人,不見丙己,妻子難全,或一點壬水,見戊,常人。

十月壬水秉令,乙性柔弱,見水多以致漂浮,無戊為救,遊間之人,己土雖不能制壬,混合壬水,亦可培木之根,故無丙戊者,必用丙己,此言印多以財損印為救也,若僅亥宮一點壬水,則又不必見戊己,寒木向陽,專用丙丁可耳,見財破印,反作常人,須取甲為救,見下文。

多見戊土,亦為不妙,得甲出制戊,可許能士,但好生禍亂。構訟爭非,雖非秀士,亦廣交善談,或時月皆透甲木,壬多無庚丙戊,貧賤,男女一理。

多見戊土者,水少土多也,須甲木製戊為救,但比劫煞財,雖才能出眾,不免恃其才能而生是非,壬多用戊,戊多用甲,時月皆透甲木,須用庚金,凡此皆是應病與藥之用,總之,寒木向陽,不離丙火,有病而無藥為救,必是貧賤之命,男女一理也。

支成木局,時值小陽,又與春木同旺,再見癸水,取戊為尊,加以丙出幹,可許科甲,若無丙戊二字,自成自敗,終非大受之器,故十月乙木,必兼丙火為用。

亥宮木氣長生,然木並不旺,或見卯未會局,則旺同春木。與巳宮庚金相同,見酉醜會局則旺,木旺不勞印生,見癸陰溼,反窒生機,必須取戊制之,寒木向陽,加以丙火出幹,科甲可許。如明王鴻儒命(己卯,乙亥,乙未,丙戌),得力在時上丙戊,冬木失令,無丙戊總非上格。總之,十月乙木,水旺用戊,戊多用甲,甲多用庚,應病與藥,隨宜配合,但寒木向陽,必兼丙火為用。

  • 命例分析

〖例一〗:

己亥,乙亥,乙巳,丁亥。

亥中三壬生木,與春木類推,戊丙作用,丙戊祿在巳,雖不透幹,一榜五品,但巳亥逢衝,性傲招尤,舉動敏捷。

按巳宮用神所聚,而驛馬逢衝,成中有敗,貴亦減色。

〖例二〗:

戊子,癸亥,乙未,丙子。

戊丙透,御史。

按此造坊本誤,今改正之,亥未會局,亦己土混壬也,癸透戊制,加以丙透,其貴宜矣。

〖例三〗:

乙丑,丁亥,乙酉,戊寅。

女命,夫主秀才,大富,用戊故也。

按夫星在酉,骼財化食生官,年月醜亥夾子,母家亦貴也。

〖例四〗:

甲戌,乙亥,乙亥,己卯。

秀才大富,用戊。

按此造胎元丙寅,己土出幹,丙火化劫生財,故富而不失儒林。

〖例五〗:

甲戌,乙亥,乙亥,辛巳。

有能貢生,五福三多之命。

按丙戊祿在巳,用歸時上,晚福無涯,子必貴顯。

〖例六〗:

甲申,乙亥,乙亥,戊寅。

兩榜。

按丙戊長生在寅,申宮庚制甲,專用兩戊,上列三造,同為胎元丙寅,互相比較,優劣自見。

〖例七〗:

甲戌,乙亥,乙亥,庚辰。

化合假格,有能秀才,三多之命。

按此造合而不化,故云化合假格,當以庚為用,不以胎元丙寅,得太陽之助,木有生機,丙火為子,子能助父,晚福自佳,故為三多之命。

〖例八〗:

庚申,丁亥,乙亥,丁亥。

貧賤。

按亥宮壬水得祿,疊見長生,水旺木浮,無戊制水,漂浮之命。

〖例九〗:

己酉,乙亥,乙亥,丁亥。

幼孤,先貧後富,子五。

按此造專到胎元丙寅,年上己土之財,為比所奪,故幼孤,逆行南方運財旺得地,宜其後富。

〖例十〗:

甲戌,乙亥,乙亥,丙子。

閣老。

按丙火出幹,寒木向陽,大貴,胎元又得丙寅也。

〖例十一〗:

庚寅,丁亥,乙巳,己卯。道光十年十月廿一日卯時。

王文韶命:丙戊祿巳,元機暗藏,運行東南生旺之地,循序升遷,官至大學士。

〖例十二〗:

乙未,丁亥,乙丑,丙子。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子時。

清慈禧太后命:寒木向陽,專用丙火,以醜中辛金為夫星,惜其不透,早年財運生官,龍冠六宮,寅運金絕剋夫,入後運轉東南,為本身旺運,垂簾聽政四十五年,卒於乙運戊申年,壽七十四。

〖例十三〗:

乙丑,丁亥,乙未,己卯。同治四年十月初四日卯時。

亥卯未全,曲直仁壽格,惜曲直失時,又無丙火,雖丁火出幹,僅為一鄉農之命,食神生財,故曰白手成家,五福三多,一鄉稱長者也。

〖例十四〗:

戊寅,癸亥,乙卯,壬午。光緒四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時。

楊小樓命:壬癸並透,專用戊土,名重伶官。

十一月乙木

  • 原象造化

十一月根葉寒凍,喜丙復一陽,用丙火解凍,斯花木有向陽之意,不宜癸水出幹以凍花木,故專用丙火。

十一月乙木,與十月略同,不能出丙戊,丙以解凍,戊以去癸水之病,如壬癸透幹,不可無戊以制之,不見壬癸,則戊土亦可不用,寒木向陽,丙火為不可缺少之物,調和氣候,乙木方有生機,特冬至前後略有小異,冬至前,陽氣未動,雖用丙火,不過安富尊榮,冬至後一陽來複,丙火得用,顯貴可期,此則節候之關係也。

得一二點丙火出幹,不見癸破,定許科甲,若二丙藏支,不過選拔,得此不貴,必因風水薄,或壬出幹,見戊制,可作能人,丙藏者,秀才,壬無戊,貧賤。

申述上文之意,丙火出幹,無壬癸剋制,可許科甲,丙藏寅巳,無申亥刑衝,亦貴,若壬癸出幹,須有戊土為救,仍用丙火,丙出則貴,丙藏寅巳,不過秀士,壬多無戊,丙火為壬水所破,決為貧賤之人矣。

或支水局,子出壬癸,全無丙火,雖見戊制,不免貧寒到老,入南方運,稍有衣祿,丁火有亦如無,即或用丁,燈燭之光,豈能解嚴寒之凍,無用之人,設丙丁戊全無,金水重見,奔波下賤之人,或全無戊己,有火亦屬常人,貧寒而不至下賤,或一派丁火,大奸大詐之徒,無甲引丁,孤鰥到老,長臥白雲深山,丁火見甲,妻賢子肖,且麟趾振振,芝蘭繞膝。

丙火為主要之物,戊土為救應之神,有戊制壬而無丙火,乙木雖不致漂浮,亦無生機,平常人也,根在苗先,辰局無丙火為根,即運至南方,發福不足,衣祿無虞,顯達無望,丙為太陽之火,丁為燈燭之光,調和氣候,必須用丙,丁火雖有若無,原局無丙,不得巳用丁,丁火通根於午未,附曬於甲木,則亦可用,特力量微薄耳,若一派丁火,力量充足,逢以丁為用,但陰木陰火,性情自必陰沉,木火又為聰明,故云大奸大詐之徒,丁火以甲為嫡母,乙木以得藤蘿之繁,與甲木無殊,故丁火見甲,主麟趾振振,無甲引丁,主孤鰥也。(用丁者,木妻,火子,故無甲主鰥,甲木引丁,主妻賢子肖),有丙丁不致下賤,無戊己不免貧寒,氣候配合,無可勉強也。

或支成水局,壬癸兩透,則木浮矣,不特貧賤,而且夭折,得一戊救方可。

得戊救應,可免夭折,不見丙火,貧寒至老,義同上文。

總之冬月乙木,取戊止可補救,不可用相,必須用丙,然滿局壬癸,得一戊,亦可免孤與夭,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

冬月兼取戊土,不過為去病之藥,救應之神,非可恃以為用,調候為急,不能用丁,寒木向陽,專取丙火,用土者,滿局壬癸,不得已取戊土為補救也。

乙木生於冬至之後,坐下木局,得丙透幹者,富貴之造,即丁出幹,亦有衣祿,須忌癸制丁,乙木生於冬月,己土透幹,又有丙透,大富貴之造。

生於冬至後者,一陽來複也,(大寒以前,同此看法)坐下木局,冬木成林也,不特丙火可用,丁火亦可用矣,寒木向陽,富貴之命,見丁力量雖薄,亦有衣祿,惟不可見癸水也,用丁而有寅巳午為根,亦同丙火,己土透幹,又有丙透,乃以己土製癸,仍是用丙,地支有醜合子更妙,若見壬水出幹,己土我益,必須戊為用,此節與上文意義似矛盾,然以冬至後支成木局為條件,並不牴觸,造化元鑰抄本刪,附錄之以供參考。

  • 命例分析

〖例一〗:

庚申,戊子,乙巳,丙子。

丙戊兩透,詞林。

〖例二〗:

庚申,戊子,乙巳,乙酉。

戊透丙藏知州。

按上兩造,丙戊得祿於巳,惜木無根,否則,富貴當不止此,幸是乙木雖弱無礙。

〖例三〗:

辛亥,庚子,乙卯,丙戌。

化不逢時,孤兒異姓,幸丙火解凍,由武而得守備。

〖例四〗:

丁未,壬子,乙未,丙子。

元順帝命:寒木向陽,專取丙火為用,丁壬一合,去病為貴,申運失國。

〖例五〗:

辛巳,庚子,乙酉,丁亥。光緒七年十月廿六日亥時。

陳光甫命:年支巳宮藏丙,乾透丁火制庚,位至上海商業銀行總經理。

十二月乙木

  • 原象造化

十二月寒木見丙,有回春之意。

十二月凍木枯枝,見丙火照暖,則有回春之意,除丙火外,別無用神可取,與十一月同。

得一丙透,無癸出破格,科甲顯宦,或支藏丙火,不過廩貢生員,終作貧寒之士。

寒木向陽,得一丙高照,其力倍顯,見癸破格,與冬至後乙木同看,丙火藏於寅巳,運行東南,亦必貴顯,若無運助,終作貧寒之士耳。

或一派戊土,見甲,專用丙火,不能大富,頗有衣祿。

十二月水氣已衰,柱無壬癸,固不必用戊土也,一派戊土,才多身弱,必須見甲破戊,甲為救應之神,仍以丙火為用,財多有劫為助,故頗有衣祿。

或四柱皆戊己,不見比劫,作從財論,大富。比劫破財,貧無寸土。

四柱皆己,從財成格,大富亦宜丙火暖土,則有寒谷回春象,乙不能破己,甲合於己,從格不成。財多身弱,貧寒之命,冬木以洩為生,見丙火即不怕弱,化比劫以生財,雖不富亦不致貧寒。

  • 命例分析

〖例一〗:

壬午,癸丑,乙卯,辛巳。

丙戊得所,一榜,官府尹。

〖例二〗:

壬午,癸丑,乙酉,辛巳。

巳酉醜會金,丙火息矣。但有衣祿,一富而已。

按兩造相差一字,乙卯,活木也,活木得火而秀,自有貴氣,乙酉死木也,雖丙火得所,一富而已,巳酉醜會局,金之氣專,丙火未失其用,倘非巳時,幹有壬癸凍木,支有酉醜傷木,能無貧夭殘疾之懼,欲求衣祿富裕,豈可得乎。

〖例三〗:

丁酉,癸丑,乙卯,丙子。

都憲。

〖例四〗:

庚子,己丑,乙丑,丙子。

平章。

〖例五〗:

庚子,己丑,乙巳,庚辰。

煞重身輕,貧而且夭。

按三冬庚辛之氣洩於水,本不能傷木,見己土製癸水,則庚金有力,乙木見庚,不化必被掣肘,上造丙火出,破庚,乙木得向陽之用,下造丙火藏巳,不能制庚,又不能用庚,木被金傷,故為煞重身輕。

〖例六〗:

辛卯,辛丑,乙亥,辛巳。

何起鳳尚書。

〖例七〗:

甲寅,丁丑,乙酉,辛巳。

舉人。

〖例八〗:

丁巳,癸丑,乙丑,辛巳。

都憲,十子。

〖例九〗:

戊午,乙丑,乙巳,庚辰。咸豐八年十二月初四日辰時。

副總統馮國璋命:取財生官旺,地支醜辰巳午,夾寅卯,乙木暗強,運行巳庚,開府江南,位至總統,歿於午運末己未年。

〖例十〗:

壬申,癸丑,乙亥,庚辰。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廿五日辰時。

狄進熹命:壬癸並透,洩金生木,不作化論,加以乙木臨亥,得長生之氣,更不能化,四柱無火,運行南方,名利兼全,惜干支無丙,運過之後,終作寒儒。

〖例十一〗:

壬申,癸丑,乙丑,辛巳。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巳時。

劉薌蓀命:丙火得所,位至上海道。

〖例十二〗:

甲戌,丁丑,乙酉,丙戌。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戌時。

丁超命:甲丙丁並透,專用丙火,位至鎮守使。

〖例十三〗:

甲戌,丁丑,乙酉,庚辰。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辰時。

鬱芭生命:化合失時,原命有丁制庚,甲木助乙,支見財多,運行辰壬,印化煞生身,富甲一方,至午運歿。

〖例十四〗:

乙亥,己丑,乙酉,丁丑。光緒元年十二月廿二日丑時。

謝持命:專用丁火,難解嚴寒,恐時有誤也。

〖例十五〗:

丙子,辛丑,乙巳,乙酉。

光緒二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

顧逢伯命:巳酉丑三合透辛,丙與辛合,羈絆用神,煞重身輕,行幫身運,(東方)最吉,制煞之運雖佳,本身克洩交集,在好運中去世,此命在丙運末庚申年不祿。

〖例十六〗:

丁丑,癸丑,乙酉,己卯。光緒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卯時。

陳其美命:卯酉相沖,日祿受損,酉醜會局,煞旺身衰,丁火食神,為癸水所克,行酉運,遭暗殺弊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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