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欧洲踢球,于汉超还至于被开除吗?

在中国足协正式开出罚单之前,关于前广州恒大球员于汉超的讨论,还会继续下去。由于变造机动车号牌,于汉超不但被拘留,还被恒大扫地出门。有媒体估算,这次事件给于汉超的经济损失,至少有两千万。而且,按照中国足球的惯例,于汉超接下来势必还要面临足协的禁赛处罚。


如果在欧洲踢球,于汉超还至于被开除吗?


其实像于汉超这种职业球员违规、甚至违法乱纪的情况,在世界足坛屡见不鲜。常言道:“男人有钱就变坏”。不仅腰缠万贯的中国球员如此,外国更是如此。只不过,在处理类似的情况时,中外的做法却不相同。于汉超变造号牌,以及张鹭醉酒驾驶,中国球员在“犯事”之后,需要面临来自司法、足协和俱乐部三方面的惩罚;而在欧洲,球员一般只需要承担司法责任。

举几个例子。目前在上港踢球的奥地利球星阿瑙托维奇,不仅曾违反交通规则,还威胁奥地利交警:“我赚的钱足够买你的命。”但最终阿瑙托维奇只是交了罚款,赔偿交警两张奥地利国家队球票了事,奥地利足协没有给他停赛,更未将其开除出国家队。绰号“火神”的前拜仁球员布雷诺,曾因纵火被逮捕,但是拜仁既未立即和他解约,也未对其实施队内惩罚,反而还公开质疑德国司法,“力挺”布雷诺。


如果在欧洲踢球,于汉超还至于被开除吗?


而在“是非之地”英超,类似的事情也不少。昔日轰动全英的天才中场拉威尔-莫里森,曾因殴打前女友被捕,但他在西汉姆联的合同依旧很稳,英足总也没有任何追罚。只有在出现了亚当-约翰逊这种令人忍无可忍的罪犯时,俱乐部才“痛下杀手”,与其终止了合同。

相比之下,于汉超被拘留后旋即被恒大解约、张鹭酒驾事发后被足协停赛一年,如果在欧洲,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而在球场内,足协和俱乐部对中国球员的“忍耐度”也非常低。例如,秦升曾因踩了维特塞尔一脚被禁赛半年,奥斯卡在没有吃牌的情况下赛后被足协宣布停赛,韦世豪踢伤对手反而被自家俱乐部处分,甚至有球员因为在社交平台质疑裁判和足协被追罚。而在欧洲,你每天都能看到大量球员、教练发布“不友好”言论却安然无恙(这件事前上港主帅博阿斯肯定深有体会);而像马丁-泰勒铲断爱德华多腿这种恶劣的犯规,英足总也仅仅按照红牌惯例,给了他三场停赛了事。


如果在欧洲踢球,于汉超还至于被开除吗?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或许很复杂,但是归根结底,应该还是源自观念上的区别。在中国,外界对球员的公众形象十分敏感,球技人品缺一不可,有时甚至会拔高到道德的角度上。因此,一旦球员做了某些出格举动、有违体育道德的举止,球迷就会非常伤心,社会舆论也随即变得躁动,直接对足协和俱乐部施加影响。

而在欧洲,你不能说球员的公众形象不重要,但外界对球员身上寄托的道德期望较少,因此相比起场外,他们更加关注的是球员在场内的表现如何。如果球员在外面惹是生非,自有相关部门去制裁,俱乐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不会进行干预,足协同样不会插手。


如果在欧洲踢球,于汉超还至于被开除吗?


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外界一直诟病中国球员职业素养不够、中国足球管理业余,但实际上,中国球员所受到的管控和制约,要比欧洲球员多得多。这种制约从场内延续到场外,甚至延伸到了球员生活的方方面面。做错一件事、说错一句话,就能让某球员面临惩戒乃至身败名裂,在中国足坛这并非危言耸听。

而在这样严厉的舆论环境和规则下,张鹭和于汉超竟然还先后犯下低级错误,只能说是自讨苦吃了。从他俩身上,中国球员该学会一件事:低调、夹起尾巴做人的原则,将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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