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媒:中超降薪難度極大,需重量級球隊和球員帶頭,你認同這個觀點嗎?

智道足球


粵媒的態度:中超降薪難度極大,需要重量級球隊和球員帶頭,才能最終成事。

到底怎樣理解這個觀點?

第一、中國足協沒有強制規定中超球員在疫情階段降薪,它只是希望各傢俱樂部根據自家情況,與球員坐起來協商。在一定程度上,都放權給俱樂部,能減就減,減下來就可以維持俱樂部運營。現在很多中國足球俱樂部都在破產的邊緣,真的是入不敷出。


第二、足協沒規定,那就看各俱樂部管理層的帶頭。廣州恆大作為衛冕冠軍,這麼多年的運營投入,都一直是虧本狀態。但是,至少中超、亞冠冠軍的頭銜能夠把恆大的招牌刷亮,有道是東方不亮、西方亮,恆大主推房地產、造車等一系列重大產業,足球的虧損僅僅是這些產業利潤的零頭。有恆大足球這個活生生的招牌,能不吸引一大堆的粉絲為它買單?恆大隻要想在降薪環節中動手,還是很有魄力的,但是,沒有任何報導傳恆大要出手降薪。領頭羊都不出手為之,後面的球隊更沒有公信力。

綜上所述,只要重要球隊能與重要球員達成一致,雙方能共度難關。還是很有力度可以促成降薪這件大事,憑什麼世界高薪的球員都減了,我們中超球員還一直拿那麼多薪水?


球似人生


順勢而為,世界足壇掀起降薪潮,中超跟風,實屬正常。但是中超和歐洲聯賽還是有極大區別的,想要真正實現球員降薪,並非容易之事!

對此,粵媒《新快報》撰文分析:中超降薪,需要有人當帶頭大哥。

這就是中超降薪的核心問題。雖然中國足協宣佈和各俱樂部達成合理降薪的共識,但是要想真正實現目標,還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而帶頭人就非常關鍵。

中超球員收入過高,一直被外界詬病,這根源來自於那裡呢?主要就是國足表現不佳,成績太差。只是按實際情況來看,中超球員的收入也是有極大差距的,並非所有球員都能夠獲取高額的薪資。

所有呢,對於中超球員降薪,如果實行“一刀切”的方案,肯定不可行。即使是有差異化的方案,也必須和球員溝通協商,達成共識,否則很難實現。

為什麼這麼說呢?道理很簡單,中國足球聯賽並非由職業足球聯盟來管理,球員也沒有工會組織,合同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貿然實行降薪,勢必會引起諸多麻煩和糾紛。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不職業,中國足協管不著這攤事,唯有建議而已。

如果要實現降薪的可能性,必須由球員來主動接受。可是對於本就收入不高的球員,會主動接受嗎?似乎不大可能。之前也有球員曾經在微博提出過質疑,認為中超不該降薪。

這種質疑聲,飽受外界詬病,但也是事實,球員更是發自內心的真誠表達。本就收入不高,再降薪的話,對於球員也似乎不太公平。

那這個結該如何去解呢?帶頭大哥!對於俱樂部來說,需要隊內高薪收入的球員做表率;對於整個中超,需要有影響力的俱樂部帶頭倡議。

中小俱樂部無非是急需球員降薪,以便減輕經濟負擔。可是球員能接受嗎?如果球員不接受,很可能就會被某些俱樂部挖角成功,從而造成更大的損失。

豪門球隊雖然不差錢,否則也不會給外援開出世界頂薪,但是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降低成本,才是最佳選擇。

所以呢,在中超實行降薪真的不容易。雖然降薪得到外界極大的認可,但由於實際情況所限,如果沒有合理的方案,強制推行降薪方案,勢必會“偷雞不成蝕把米”,惹來更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特別是中超外援,會出現消極怠工,甚至會提起訴訟。本就為掙錢而來,卻落到這個地步,心裡肯定會不爽。

關鍵還在於不少俱樂部的專業性不強,簽署的工作合同都可能存在極大的問題和漏洞。

中超降薪,勢必要有帶頭大哥!中國足協該退出啦,緊跟時代步伐,職業聯賽還是需要職業足球聯盟來管理,讓投資人和球員真正當家做主。


長樂體壇


4月10日,足協在上海組織俱樂部討論“中超是否降薪”的問題,據記者馬德興的報道:具體降薪額度足協很難制定統一的標準,具體數額或將有各俱樂部自行敲定。現在,這個問題又回到了原點。

中超減薪,勢在必行

在全球疫情蔓延的情況下,國外的主流聯賽都已經開始降薪,唯獨中超聯賽還沒有任何響動。當然,中超的運行跟國外不同。像歐洲五大聯賽的俱樂部收入很大一部分都來自轉播費、門票、商業贊助等,但比賽一旦停下來,這些收入都沒有,然而中超聯賽不同。上賽季的門票收入只佔俱樂部的10%,球隊的運行都是靠著背後的集團砸錢,所以,聯賽停不停對球隊的影響不大。

話說回來,疫情下,投資球隊的公司都受到了很大影響,據統計,恆大在疫情期間對比去年同期利潤下降了50%,所以,中超降薪也被擺上了檯面。粵煤今日發表了一篇文章,裡面就提到了一種觀點:如果恆大、上港、國安等隊帶頭降薪的話,那中超降薪的操作難度就會小很多。之所以小球會怕降薪,就是因為小球擔心大球會在這個時候“趁火打劫”了,利用高薪挖走隊員。

侃球論道

所以,這個觀點我是很贊成的。不是每傢俱樂部都像恆大和上港這樣有家底,帶頭降薪也給球員們一個信號:降薪的大趨勢下,在哪拿的錢都是一樣的,不要想去其他俱樂部錢就會多。

中超存在著貧富差距,奧斯卡、胡爾克、塔利斯卡等人拿著幾千萬歐的年薪,“一刀切”的政策對他們而言影響可能不是很大,但還有很大一部分球員一年只有20-30萬RMB的收入,他們的情況也是要考慮。希望足協這次能夠像“限薪令”一樣,搞一個等級劃分,比如年薪上千萬的減薪50%、上百萬的減薪40%、年薪未上百萬的減薪30%。

各位,意下如何?

謝謝閱讀,祝您心明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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