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讓村級“小微權力”不再“任性”

上世紀90年代初,郯城縣馬頭鎮先後建起了佔地500多畝的金馬商業街、馬頭綜合批發市場,改造擴建了馬頭南門口商業街、繁榮商貿區和6處集貿市場,形成了擁有1200多個經營攤位的大流通格局。其中,馬頭綜合批發市場坐落在馬頭鎮南園街,商鋪多達100餘家,主營菸酒糖茶、副食百貨等。

“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既然決議通過過了,就得按決議內容辦。”4月2日,在馬頭鎮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面對南園街村幹部與馬頭綜合批發市場商戶代表的爭議,郯城縣委第四巡察組組長、縣監督完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指導組副組長張則民一錘定音。

“你們村裡從黨支部動議,到鎮裡審批,再到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進行審議決議,都沒有明確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收取費用。並且,昨天公示期滿,沒人提出異議。那麼,只能從今天開始計算。”

引發爭議的事由,源自批發市場的商戶們擅自佔用南園街集體土地,在各自店鋪外加蓋房屋,且多年沒繳任何費用。

去年11月30日,郯城縣啟動農村“三資”清理集中攻堅行動,對全縣798個經濟獨立運行村進行清資金、清資產、清資源以及規範運營,堅持應清盡清、應收盡收,取得顯著成效。

南園街抓住這一有利契機,通過開展“三資”集中清理,其中馬頭綜合批發市場商鋪佔地租金應收36萬元。經村“兩委”提議、鎮審批、黨員會和群眾代表會審議決議,南園街對100多家商戶擅自佔用村集體土地加蓋的240間房屋,按照每間每年500元的價格徵收佔地費,合同三年一簽,費用一交三年。

然而,交錢籤合同這天,卻發生了爭議。村委堅持從2020年1月1日算起,而商戶代表認為應該從合同簽訂當日計算。於是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說了就算,定了就幹,幹就幹好。”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魏新春對張則民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我們開展監督完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村幹部任性用權。”

郯城縣委副書記鄭戲元表示,近年來,通過縣委巡察、信訪舉報、審查調查以及農村“三資”清理等工作發現,村級權力清單不明確、運行不規範、監督不到位、決策隨意性大、“三資”監管薄弱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繼而引發了大量信訪舉報,農村黨員幹部因缺乏有效監督約束而違紀違法案件也多發頻發。

“以上問題的存在,亟需對村級小微權力進行監督完善。”郯城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代主任張慶功說,在全縣部署開展監督完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工作,既契合上級要求,又符合基層需要,意義重大。

3月2日,郯城縣正式啟動全縣監督完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工作。針對群眾關切的人、事、財、權等問題,將“三重一大”民主決策、集體資產處置、低保五保申辦、“三務”公開等8大類30項權力進行分類梳理,建立權力清單、服務清單、監督清單、負面清單等四張“小微權力清單”。並對每條權力事項繪製流程圖,簡化辦事程序,明確責任人和辦理時限,推動小微權力清單化、清單運行流程化、權力操作陽光化、監督約束常態化,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機制,構建民主自治、權責明確、公開透明、規範高效、監督有力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體系,確保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通訊員 高元 宋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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