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強制要求房東給租客擔保,是否有法律依據?

西域大蘑菇


疫情的特殊大環境下,有很多情況是無法用法律依據來說的,而是每個人對於疫情防控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如果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流動人口,對於一個近14億人口的國家來說,真的是有很大的壓力和挑戰,每個城市都有大量的流動人口,社區工作人員人力有限,無法高效瞭解流動人員和掌握相關情況,但是房東確實可以第一時間、可以更加深度的瞭解自己房租承租的情況,疫情一起應及時和租客溝通,瞭解租客的行程和返程時間,如果有可疑或者接觸疫區,應及時向當地社區報告,人人參與,戰勝疫情。

如果房東確實存在不知情的情況,或者租客惡意隱瞞相關情況,只要房東積極配合了,就算社區讓房東擔保,出現問題了肯定也不會說是房東的責任。


會賣房子的我


這種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僅社區沒有這個權力,任何機構都沒有權力強迫房東擔保!因此,房東完全有權拒絕!

同時,房東實際上也沒有能力為租客作擔保!因為房東根本不瞭解租客的行蹤和健康等個人信息,又怎麼可能擔保呢?

退一萬步說,即使房東被迫對租客的健康狀況作了擔保,從法律角度看,這種擔保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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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曉青律師


題主表述不清,難以回答。

一般而言,社區沒有這個權力。這樣做侵犯了業主的權利,涉嫌違法。

但若是防疫的緊急狀態下,為了對特殊租戶的特定行為做出限制,房東可以予以配合。但不能是房東能力所不及的事。 更不能把本屬於其它部門的責任轉嫁給房東。

具體情況不清楚,只能這樣泛泛而談了。

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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