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醫保就覺得“萬事大吉”的思維會害人

最近有個朋友諮詢我說,她客戶跟她買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險,115種重疾、60種輕症責任,被保險人是客戶的孩子。

現在孩子生病住進了ICU,已經花了20多萬醫療費,想問我是否符合理賠,能否在公司申請重疾綠通服務。

診斷如下:


有醫保就覺得“萬事大吉”的思維會害人


從上圖所看,該孩子所患的病症絕對算是重症。

但經過對比重疾保險條款中的輕、重疾的定義,所診斷的內容確實不在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範圍之內。

孩子現在所患的病是一種重症,但卻不符合重疾險保障責任,意味不會獲得理賠。

後來朋友告訴我說,這個孩子這個重疾險的保額買到了80萬。

我問:買了這麼高的保額,保費肯定不便宜,那父母有給孩子買醫療險嗎?

朋友說沒有,客戶覺得已經有醫保了,小病都應該能治,大病有重疾險,感覺差不多了,就不買醫療險了。

誰曾想到,這麼一想,就錯失了獲得保障的機會。

保險不在於保額有多高,而在於保障全面!


有醫保就覺得“萬事大吉”的思維會害人


就基本醫保保險來說,目前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分為三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保險。

其中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最高,所以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待遇也在三種保險中最好。

城鎮中的孩子參保的基本上都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的範圍和比例是:在醫保報銷目錄內,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5%;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85%。

注意了,這個前提是在醫保報銷目錄範圍內,同時隨著住院醫院的等級越高,報銷比例反而降低。

但試問,有誰生了重病不是去三級醫院?去二級醫院有誰會放心?

同時,還有許多治療效果良好,但價錢相對較貴的藥品和檢查不一定在醫保報銷目錄裡面的,所以整體治病下來還真的很難達到報銷比例65%這個水平。

假設有20萬的醫療費,在完全使用醫保目錄裡面的藥品和檢查的情況下,最高報銷13萬(還有起付線不算),剩餘7萬塊錢要自己承擔。

對於普通家庭來說,一次住院花費7萬塊錢負擔也不小。還不包括陪同人員的誤工費,出院後期康復的費用等等。


有醫保就覺得“萬事大吉”的思維會害人


重大疾病保險是保重大疾病的,但對於重大疾病是有固定的範圍和明確的標準。

重大疾病保險裡面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責任一定屬於重症,但有的重症卻不一定就屬於重大疾病保險裡面規定的保障責任。

就像漁網一樣,明顯的重疾就包得住,但是總有一些看起來不起眼,卻危害很大的疾病成為“漏網之魚”。

而百萬醫療險通常也稱為大病醫療險,所保障的責任範圍是最廣的,價錢也相對便宜,醫療費報銷可突破醫保目錄,只要是合理且必須的醫療費(不含康復等費用)都可以報銷,對基本醫療保險來說是很好的互補。

生病的時候,基本醫保先報銷,基本醫保報銷不了的就由商業醫療險報銷,就解決了住院治療費的問題,同時後期如果符合重大疾病保險責任的,還可以獲得一筆現錢用於因為生病不能工作或後期康復的治療費用,三者形成互補。

所以最好的人身健康保障組合一定是:基本醫療保險+商業醫療險+商業重大疾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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