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龐澤欣)15日,記者從廣州市發改委獲悉,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廣州市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含汙水處理費),按原標準90%執行。未完成用水價格分類簡化的地區,除居民生活用水與特種用水外,均按原標準90%執行。
此外,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的用水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據悉,該項措施是為了加大對企業支持力度的決策部署,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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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00:52:46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記者 龐澤欣)15日,記者從廣州市發改委獲悉,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廣州市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含汙水處理費),按原標準90%執行。未完成用水價格分類簡化的地區,除居民生活用水與特種用水外,均按原標準90%執行。
此外,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的用水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據悉,該項措施是為了加大對企業支持力度的決策部署,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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