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也是”湖畔派”代表诗人。华兹华斯歌颂自然的美好以及人类崇高的心灵,是英国著名的山水田园诗人,被授予”桂冠诗人“的称号。

华兹华斯提出的”plain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朴素生活,高尚思考)至今仍是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的名言。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

一、华兹华斯——向往隐居田园生活的“湖畔派诗人”

华兹华斯对自然的热爱与他的生活经历是密不可分的。他出生于英国坎伯兰郡的水乡科克茅斯,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圣约翰学院。华兹华斯从小生活在有山有水的优美的自然环境之中,这为它提供了源源不断地创作灵感。

华兹华斯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他反对英国当时正在发展的工业文明,于是选择回归自然,返璞归真,在英国大湖区的“鸽舍”(Dove Cottage)与他的妹妹多萝西(Dorothy)度过了八年(1799-1808)的隐居生活。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华兹华斯故居——鸽舍

华兹华斯的故居“鸽舍”(Dove Cottage),与莎士比亚位于斯特拉福小镇(Stradford)的故居一样闻名遐迩,成为很多文学爱好者去英国的旅游打卡之地。

“鸽舍”位于英国英格兰和苏格兰交界处的温德米尔湖区(Lake District)的格拉斯米尔小镇。这里有英格兰最大的湖温德米尔湖,湖光山色,风景秀丽,令人流连忘返,这种绝佳的自然景观也为华兹华斯的创作提供了灵感。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英国大湖区风景

华兹华斯于1797年结识了同是诗人的柯勒律治,二人于1798年共同出版了《抒情歌谣集》,掀起了英国历史上诗歌成就最为辉煌的浪漫主义运动。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与骚塞并称为”湖畔派“诗人。

”湖畔派“诗人是英国浪漫主义运动早期的诗人,他们隐居在英国西北部的昆布兰湖区,反对英国工业文明,主张回归自然,从大自然中找回本真。正如梭罗所说:"野地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三人中,以华兹华斯的诗歌成就最高。他们的诗歌对后来的后期三位浪漫派诗人雪莱、拜伦、济慈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二、华兹华斯的诗学创新——诗歌是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以及平静时回忆起的情感

华兹华斯在诗歌的理论与实践上都有所创新,华兹华斯提出了诗歌是“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的诗歌理论。

作为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创始人,华兹华斯为诗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及创新。

华兹华斯的创新首先体现在诗歌理论上。

在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共同出版的《抒情歌谣集》的序言中,华兹华斯针对诗歌的定义、诗歌的语言、诗歌的性质以及诗人的定位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也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向古典诗歌提出的宣战书。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抒情歌谣集》

华兹华斯认为,诗歌是“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积累起来的情感”,华兹华斯对诗歌的定义,打破了之前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主张诗歌理性的原则。

在诗歌的语言上,华兹华斯主张摈弃古典主义的华丽词藻,以及蒲柏等人所用的英雄双韵体的过于严谨的形式,运用简单的语言,改用无韵白体诗写作,使诗歌的语言也回归到自然状态。

华兹华斯认为,诗歌的性质是崇高的,而诗人是传播情谊与爱的人性的保卫者和支持者。

在这种诗歌理论的主张下,华兹华斯的诗歌写的情景交融,清新活泼,而且充满想象力。湖区的花草树木,牛羊成群,宁静的湖泊与远山,天空中的彩虹及白云,在华兹华斯的笔下都被描写的栩栩如生, 充满生机与活力。

对于华兹华斯关于诗歌是“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这一主张,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华兹华斯最著名的代表作《咏水仙》,又叫做《我好似一朵流云独自漫游》。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咏水仙》是华兹华斯的一首抒情诗,这首诗是华兹华斯与妹妹多萝西隐居在”鸽舍“时,在湖边外出散步偶遇一片随风摇曳、灿烂绽放的水仙花,而后回到房间时回忆所作。

这首诗情景交融,前半部分写景,描写水仙花翩翩起舞,又如银河群星般璀璨闪耀,我们会被华兹华斯笔下仿佛在跳跃,而又充满灵动美的水仙花所深深感染。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 ——《咏水仙》

​​​那片随风摇摆,洋溢着欢乐的水仙花,带给诗人的不仅仅是视觉上的惊喜。后半部分写诗人试图理解大自然带给他的精神财富,当他看到映入眼帘的水仙花时并未领悟。但当诗人返回“鸽舍”,孤独一人时才理解,脑海中闪现的那片水仙花带给了他的精神上的慰藉与欢乐。

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我的心又随水仙跳起舞来,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欢乐。 ——《咏水仙》

这首诗是华兹华斯”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ity)的体现,也是大自然的湖光山色带给华兹华斯的创作灵感,体现了大自然对人的治愈作用,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

三、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大自然与人和谐相处,并带给人类心灵与思想的升华

华兹华斯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地方能在如此狭窄的范围内,在光影的幻化中,展现如此优美的景致。”

华兹华斯的诗歌不仅仅是山水诗,他的诗还很有哲思,这与华兹华斯的自然观是紧密相关的。

华兹华斯认为,自然不仅仅是物质世界的自然,大自然充满了纯真和灵性,可以与人类进行精神层次的沟通与交流。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华兹华斯赞美自然,讴歌自然,在他的笔下,一草一木,一沙一石,低头吃草的牛羊,都充满着灵动的美。华兹华斯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地方能在如此狭窄的范围内,在光影的幻化中,展现如此优美的景致。”

看他笔下的《写在早春》:

萌芽的内枝张臂如扇,捕捉那阵阵的清风,使我没法不深切地感受到,它们也自有欢欣。 ——《写在早春》

华兹华斯认为工业文明破坏了人类社会本来的纯真与宁静,而大自然是一种纯净的精神力量,

在大自然中可以找到这种本真,这是对人类心灵的慰藉。这也是他选择隐居湖畔的原因。

华兹华斯崇尚自然,是大自然虔诚的歌者,他认为人类要敬畏自然,在上帝的安排下,自然与人类可以平静、和谐地相处。

《丁登寺》(Tintern Abbey)这首诗写于1798年。这首诗不论是诗歌的内容还是诗艺都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成就最高的作品之一。

诗歌主要描写了华兹华斯重游丁登寺所看到的怀河(the Wye)两岸景色时的所想所感。这首诗语言朴素平实,但含义隽永,意义深邃,蕴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思考。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丁登寺

这首诗从五年前游览丁登寺的感叹写起,“五年过去了,五个夏天,还有/五个漫长的冬天!并且我重又听见/这些水声,从山泉中滚流出来,/在内陆的溪流中柔声低语。——”。

虽然五年过去了,这些山山水水带给诗人的宁静,并不曾遗忘,在诗人独处,深感喧嚣的疲惫时带给它甜蜜,“进入我最纯净的思想,带给我恬静”。

之后,诗人开始思考他与自然的关系,分为童年、青春、以及现在的第三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自然的认识逐渐加深。童年时期大自然带给他“粗鄙的乐趣,和动物般的嬉戏”,在山峦间跳跃,在江两岸奔跑;青春时期,对瀑布、巨石等大自然的爱变成了“一种情愫,一份爱恋”;而现在,诗人认识到了大自然的本质并带来了“崇高思想的快乐,一种超脱之感”。

时光荏苒,华兹华斯源于童年时期的那份对大自然的爱,一直没有改变,并且随着阅历的增加,对大自然的喜爱从感官感受,上升到了思想、心灵与道德的升华。这正和“爱一个人,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是相似的道理。

我高兴地发现:在大自然和感觉的语言里,我找到了最纯洁的思想的支撑,心灵的保姆,引导,保护者,我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 ——《丁登寺》

四、华兹华斯与中国古代山水田园诗人陶渊明、王维的异同点

生活在19世纪英国的华兹华斯与生活在东晋时期的陶渊明以及8世纪的王维都是著名的山水诗人。陶渊明是我国第一位田园诗人,官场失意,归隐田园。王维的诗被誉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他的诗情景交融,浑然天成。

他们都歌颂自然,赞美自然,选择隐居,返璞归真,认为自然可以带给人类思想的宁静,诗人都用极其美妙的语言描绘了自然与人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

但由于文化背景尤其是宗教信仰的差异,中西方田园诗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

对比一下华兹华斯的《咏水仙》,陶渊明的《饮酒》其五和王维的《山居秋暝》。首先在情感表达上,最大的感受就是英诗直抒胸臆,感情表达较为强烈,

这与华兹华斯作为浪漫主义诗人倡导“诗歌是人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的主张分不开的。

而我国古诗表达强调意境,托物言志,寄情于山水之间,表达更为含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传达了诗人在归隐生活后,精神世界和自然景物浑然契合、悠然自得的心情。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则描绘了一幅空山雨过天晴、皓月当空的清新、静美的画面,借景物传达了作者的归隐逸趣。

其次,有我与无我的区别。华兹华斯的《咏水仙》中,多以第一人称“I”为主语,如“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I gazed—and gazed—but little thought",诗歌传达了景物带给作者的感情波动以及后来领悟到的慰藉作用。华兹华斯信仰西方的基督教,认为上帝主着大地,在上帝的安排下,大自然、人类和谐共处。大自然与人类是分离的。

《饮酒》及《山居秋暝》多重在描写景物本身。陶渊明受中国传统老庄思想的影响,相信天人合一的理念。王维信仰佛教,他的诗多充满形云流水般地禅意,如“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读陶渊明与王维的诗我们会感觉人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

再次,较之于陶渊明与王维,华兹华斯的诗歌展现的历史画卷更为广阔,更具有哲理性。华兹

华斯在隐居“鸽舍”后,并非消极地逃匿社会现实,他写了很多心系普通劳动人民、反映当时法国及英国社会革命现实的诗歌。如《孤独的割麦女》通过一位爱尔兰少女在田间劳作的场景体现了诗人心系普通劳动人民。

华兹华斯在《我心雀跃》(My Heart Leaps Up)这首诗中,首先描述了他见到彩虹的激动心情,他对彩虹的爱不仅孩童时代如此,长大后亦如此。但诗歌不仅仅局限于写景,更引申出了“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的名句,意为每个人都由童年到成年,成年中性格中美好的一面来自于纯真的童心。彩虹在《圣经》中代表着着美丽与信实,也代表了华兹华斯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对宗教的虔诚。

由此可见,华兹华斯的诗歌,不单单局限于写景,更在于从景物中提炼出哲理,从大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中汲取对人类精神的净化力量。

华兹华斯——诗的强烈美感源于宁静时回忆起来的幸福

总之,华兹华斯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打破了古典主义的诗歌限制,开创了诗歌的新时代。他崇尚自然,认为在大自然中可以找到工业文明中人类丢失的那份纯真。他的诗歌朴素清新而又含意隽永,并且富含哲思。

如果你在尘世喧嚣中感到疲倦,不妨向华兹华斯一样,亲近自然,找寻人类心底最本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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