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凌遲的帝國英雄:百姓爭啖其肉,他死得冤不冤?

袁崇煥(1584—1630)現在獲得的評價很高,被當作抗擊後金(清)軍的英雄、大明王朝最後的長城。

有一種說法,袁崇煥一死,管你崇禎活多少年,明朝鐵定沒戲了。

不過明朝人不這麼看。至少他被凌遲處死的時候,北京城裡的官民都是高聲叫好,甚至爭啖其肉,以解心頭之恨。

歷史上有無數英雄的冤死,但從來沒有一個英雄死得如此憋屈。

哪怕遭遇構陷不得不死,電閃雷鳴的天氣變化也能證明他的清白。

然而,袁崇煥沒有得到這樣的待遇。當他死時,全世界都當他罪有應得。

這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

袁崇煥究竟死得冤不冤?

被凌遲的帝國英雄:百姓爭啖其肉,他死得冤不冤?


▲史載袁崇煥長相醜,畫像可能把他美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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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的對手認為他死得冤。

入關成為帝國新主人後,清朝統治者最早為袁崇煥撥亂反正。

一些清朝內部檔案顯示,袁崇煥被凌遲處死,是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成書於乾隆朝的《明史》出版後,這一說法公開化。

大意是說,後金決策層故意讓兩名被俘的明朝太監偷聽到關於袁崇煥與後金有不可告人交易的密談,然後將這兩人放了。按照後金人的設想,這倆太監回去後,自然會跟他們的主子密報這起驚天大陰謀。

這出反間計從策劃到實施,都很粗糙,帶有強烈的舞臺效果。考慮到後金的領袖從努爾哈赤開始就把

《三國演義》當作兵書使用,也就不難理解他們的靈感出自哪裡了。

實際上,後金的反間計是使了,但效果並不好。證據是,崇禎殺袁崇煥,幾大罪名里根本沒有一款關乎“通敵”

但乾隆不會管那麼多,只當祖宗使出去的妙計成功了。

問題是,乾隆為什麼要為袁崇煥平反呢?

乾隆自己說:“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

這裡面隱藏了兩層意思:

一是,清朝政權的合法性問題。袁崇煥被冤殺,說明明朝“主暗政昏”,所以明清易代是順乎天命的。

二是,任何時代的統治者都需要忠臣。乾隆倡導忠君思想,所以要為袁崇煥等忠臣烈士平反,號召臣下學習袁督師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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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袁崇煥像 圖源/圖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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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不是死於反間計,而是死於“己巳之變”

1629年,後金天聰汗皇太極率領軍隊越過明軍層層設防的關寧防線,從薊鎮突入明朝內地,是為“己巳之變”。

皇太極這次奇襲,不亞於在北京城裡投下一顆原子彈。

從1619年薩爾滸之戰大敗,至此11個年頭,明金的戰事都在邊疆打,打得再狠,叫得再急,京城官民基本都無感。等到皇太極打到城下,半個多世紀沒有經受過戰亂流離的北京市民和朝廷官員們,在入侵者的燒殺劫掠面前,才把邊患與個人的日常生活聯繫起來。

這就好比,對於晚清的東北人來說,鴉片戰爭不是戰亂的開始,中日甲午戰爭才是。他們眼中的賣國賊也不是琦善,而是李鴻章。

“己巳之變”中京城官民的心態與此相同。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感慨後金的強大,而是陷入了對守邊大吏袁崇煥的深度懷疑與憤恨之中。

恰在此時,後金散播的袁崇煥通敵謠言起到了發酵作用。

袁崇煥的人設徹底坍塌了。整個社會對袁崇煥怨謗紛起,清代史學家趙翼說,當時舉朝之臣及京城內外,都罵袁崇煥是賣國賊

儘管袁崇煥在城外與後金拼死拼活,被弓箭射得跟刺蝟似的(還好鎧甲夠厚),朝廷就是不讓他和他的軍隊進城休整。

最後,崇禎宣佈“召見”袁崇煥,由守城士兵放個筐下來,把他提到城牆上。

“叛賊”袁崇煥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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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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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崇禎是個明白人。他把袁崇煥關了好幾個月,罪名也定了好幾個,但都沒有謠言及官憤民怨中提到的“通敵”。

然而,崇禎為什麼不替袁崇煥澄清謠言,反而必須要他死呢?

許多文章都認為,輿論和黨爭影響了崇禎的決定。我倒認為,這種影響畢竟有限,最根本的原因是崇禎自己就認為袁崇煥該死

你想啊,皇太極都殺到北京城下了,這麼大的變故總得有人擔責吧,這麼大的屈辱總得有人背鍋吧?這個人不可能是皇帝本人,那就只能是皇帝任用的某個官員。

這個人不是袁督師,還能是誰?

有個小細節,可以反證袁崇煥之死的直接原因是為“己巳之變”擔責:

負責處理袁案的兵部尚書梁廷棟本來要將袁崇煥滿門抄斬,結果餘大成告訴他說:“袁罪何來?豈非敵襲圍京?吾視尚書反覆六任也,坐兵部者全身而退者未有一人。今袁無能,令處夷刑,後敵又圍京,先顧公之三族。”

梁廷棟設身處地一想,肯定脊背發涼,所以強烈建議給袁減刑,不至於禍及三族。

從這個細節可以看出,帝國官員對袁崇煥獲罪的原因是心知肚明的。“己巳之變”在當時被視為自明與後金交戰以來軍事上最大的失敗。根據以往遼東軍事失敗必罪督撫的慣例,“己巳之變”本身就足以導致袁崇煥獲罪,而且輕則戍刑,重則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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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劇照(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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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袁崇煥這次後果嚴重的失常發揮,崇禎從重而非從輕進行懲處,深層原因則在於,他感覺自己幼小的心靈被這個中年大叔傷害了。

崇禎定了袁崇煥的罪,打頭第一條就是“付託不效,專恃欺隱”。這相當於宣佈了君臣兩人之間有過約定,結果崇禎發現自己被袁崇煥欺騙了。

這個約定很多史籍都有記載,版本大同小異。簡單來說,崇禎元年(1628年),賦閒了9個月的原遼東巡撫袁崇煥,被重新起用為遼東督師。在獲崇禎召見的對話中,袁崇煥當著年輕皇帝的面誇下海口,說給他五年時間,後金可平,全遼可復

當時就有人私下對袁崇煥“五年復遼”的計劃表示嚴重懷疑,說得好聽你是痴人說夢,說不好聽你這叫專業忽悠。以明朝和後金的力量對比來看,明朝能遏制後金的攻勢已屬不易,遑論收復失地。

袁崇煥也知道這次忽悠大了,趕緊向崇禎提條件。

大明集團CEO崇禎對這個鬥志滿滿的大叔,以及這個十分響亮的口號都很滿意,錢糧保證不缺,武器絕對給好的,妒忌讒言我通通不聽,只信任你一人。完了,還賜給他尚方寶劍。

可以說,袁崇煥以一個大餅換來了最高權力的眷顧,個人地位達到頂點。他是一個做大事不拘小節的人,不管“五年復遼”能不能實現,此時贏得皇帝信任,有機會大展拳腳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僅僅過了一年多,後金這家初創公司搶市場就搶到大明集團的核心地盤來了。

這難道就是袁崇煥的“五年復遼”?

儘管五年之約期限未到,崇禎已無再多的感情投入,有的只是受了欺騙和愚弄後的一把怒火。

袁崇煥除了認栽,還能怎樣?當年在皇帝面前吹過的泡沫,被蜂擁到京城門口的敵軍擠破了,現在只好用一條老命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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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袁崇煥紀念園 圖源/圖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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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史學大家張岱指出,袁崇煥的悲劇是他的性格缺陷造成的。他說,袁崇煥這個廣東人個子矮小,性格暴躁,像只猴子,“大言不慚而終日夢夢”

覆盤袁崇煥在崇禎朝的表現,其實已足夠他被殺好幾次。

崇禎是一個剛愎自用、生性多疑的皇帝,在位17年,換了幾十個內閣成員,殺了十幾個文武高官。在他手下做官,無論你多麼善戰能幹,多麼不可替代,有一條紅線始終要堅守住:什麼都可以去挑戰,但千萬不要挑戰大老闆的面子和權威。

很不幸,桀驁不馴的袁崇煥,都挑戰了。

袁崇煥殺總兵毛文龍,第一次挑戰了大老闆的權威。

毛文龍該不該殺,這是另說。袁崇煥先斬後奏,則犯了大忌。這事報到朝廷,崇禎先是大大吃了一驚,可能第一念頭就要拿袁崇煥是問。不過,他畢竟少年老成,想著遼東正倚重袁崇煥抵禦,於是仍在聖旨中對他殺毛文龍表示了支持。然而,袁崇煥日後招禍的種子已經埋下。

其次,袁崇煥跟後金謀議和之事,挑戰了大老闆的面子。

袁崇煥在給皇帝的上疏中明確了他“五年復遼”的計劃,其中即提到“和為旁著”,意思是把議和作為一個套路,目的是實施緩兵之計,爭取時間鞏固邊防。崇禎對這個計劃整體做了同意的批覆。但最後加諸其身的罪名,有一條恰恰與議和有關,叫“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

“謀款”即議和之事,“斬帥”指殺毛文龍一事。可以看出,它們的邏輯關係是這樣的:袁崇煥為了推進議和,不惜幫助敵人斬殺了毛文龍,從而解除了後金的後顧之憂。然後,為了議和,不惜放縱清軍長驅直入,打到京城門口。

崇禎這麼強調議和的罪名,實際上是這事兒洩露出去,很傷面子,所以這個鍋必須得讓袁崇煥來背。

議和,從來就是做得說不得。天朝上國跟蠻夷匪徒講和,讓天下人怎麼看?即便到了晚清,慈禧想和洋人議和,但鍋得由李鴻章揹著。

袁崇煥死後12年,歷史重演。當時的兵部尚書陳新甲秉承上意與後金議和,不料消息走漏,崇禎惱羞成怒,給陳新甲安了個“私款辱國”(私自議和,有辱國體)的罪名,梟首示眾了事。

最後,袁崇煥個人在軍隊中威望太高,再次挑戰了大老闆的權威。

袁崇煥手下精兵多從兩廣招募而來。這些子弟兵聽得懂他那句“掉哪媽,頂硬上”的口頭禪,眼裡只有袁督師,沒有崇禎帝。袁崇煥下獄後,部將祖大壽擁兵譁變,朝廷怎麼喊話都沒有用,最後全賴袁崇煥的一紙手令搞定。

這樣的封疆大吏,如果沒有足夠的智慧應對皇帝的猜忌,那麼等待他的遲早是死路一條。

很可惜,一代名將袁崇煥並沒有這樣的智慧。

可與之對比的是晚清的曾國藩。鎮壓太平天國之後,曾國藩的處境與袁崇煥何其相似。人家怎麼處理的?既然他沒有自己做皇帝的野心,就乾脆把子弟兵遣散了,讓慈禧太后睡個安穩覺,自己也不用夜夜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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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的口頭禪

6

普通人讀歷史,總是扼腕嘆息,如果袁崇煥不死,清能不能取代明要打個問號。牛人讀歷史也是這樣想,所以梁啟超才說

“袁督師一日不去,則滿洲萬不能得志於中國”

但事實上,這種歷史假設的意義不大。

朝代更替是綜合實力變遷的結果,不排除一定的偶然性,但絕非一人一事所能改變。以明朝整體局勢的衰頹,給你十個袁崇煥,也多頂不了幾年。看看明末名將輩出,但死的死,殺的殺,降的降,就知道英雄根本改寫不了歷史。

更何況,袁崇煥絕非完人,雖有過輝煌戰功,但也犯了不少低級的戰術錯誤。

要命的是,他的綜合素質不夠硬,虛長了崇禎二十多歲,卻表現得不及崇禎老練。做事任性獨斷,性情乖僻自負。凡事不會從老闆的角度考慮得失,不替老闆解憂還時常讓老闆不安心。

這種老天真,在帝國官場是致命的。

史書記載,袁崇煥被凌遲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任何時候,社會上的絕大多數人,都只會基於自身利益選擇立場和態度,你無法要求每個人站在大歷史的角度,權衡眼前這個人該不該死;你只能看著每一個貌似理性的人,聚合在一起,聽從帝國的聲音,做出貌似理性的舉動,儘管這些舉動在後世看來是如此的瘋狂與荒誕。但這就是現實中的人,現實中的大眾。

往前看,明朝于謙之死,往後看,晚清譚嗣同等六君子被公開處決,圍觀者同樣歡呼。雖然這些英雄在最後都獲得了廣泛的紀念,但誰知道:從他們的死,到他們被供奉起來,中間經過了怎樣大尺度的糾偏。

歷史就是這麼殘酷,即便沒有“己巳之變”的追責,沒有“五年復遼”的忽悠,沒有崇禎的嚴酷——

袁崇煥始終難逃一死,大明始終難逃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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