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多萬!市中區檢察院公訴一起在疫情期間利用口罩詐騙案!

2020年春節期間,一場新型冠狀肺炎病毒蔓延神州,全國人民萬眾一心用行動築起疫情防控堡壘,醫務工作者無私奉獻,逆行於前線,用生命捍衛尊嚴!


面對如此嚴峻的疫情形式,

口罩無疑成為大眾出門必備的護身符,

卻有這麼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口罩實施詐騙,

通過不法手段牟取私利,

一次次伸出惡魔之手,

把期望推向深淵。


網上銷售口罩

卻玩起了“金蟬脫殼”


涉案100多萬!市中區檢察院公訴一起在疫情期間利用口罩詐騙案!

2020年4月,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了一起利用銷售口罩實施詐騙案,涉案金額108.3萬!棗莊的張某某在微信上看到一條售賣口罩的信息,通過預留的聯繫方式添加了被告人陳某的微信,通過多方交流,受害人張某某多次向被告人陳某轉賬共計108.3萬元,用於購買口罩,被告人陳某收款後,隨即將收到的108.3萬元轉移,玩起了“金蟬脫殼”,不再與受害人聯繫!


涉案100多萬!市中區檢察院公訴一起在疫情期間利用口罩詐騙案!

相關法條

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用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向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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