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人民政府關於 清理拆除縣城區城東大道及配套 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內違法違章構建築物的通告
為順利推進縣城區城東大道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縣人民政府決定依法清理拆除縣城區城東大道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內的違法違章構建築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未經批准而在縣城區城東大道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即K0-009.538(城東大道與規劃烏豆江北路交叉口)至K13+819.666(寶基嶺附近玉林界)]內的違法違章構建築物,業主必須在2020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或清理。
二、在上述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清理的違法違章構建築物,由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實施強制拆除、清理。
特此通告。
博白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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