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掉“商業誠信”的恆大這次真心虧大了

講真!50萬“罰款”對於財大氣粗、揮金如土、也許“一分鐘幾十萬上下”的恆大,充其量也就屬於“毛毛雨、灑灑水”的範疇,可從其帶來的“話題與流量”效應上看,卻無異於一次“花小錢辦大事”、性價比高到“飛起”的另類營銷。只是,如此營銷難免給人留下“臉皮厚過城牆”的觀後感。

話說中超公司依據《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商務管理規定》,對在奪冠慶典中出現違規廣告的“八冠王”廣州恆大,開出“扣減50萬人民幣2019年聯賽分紅”的罰單。然後,恆大以一紙“義正言辭”的聲明“回懟”,聲稱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再然後,媒體蜂擁而上,急於辨明是非曲直……

以常理踱之,面對此類新聞,大眾最關心的問題無外乎;“恆大借奪冠慶典之便,打了什麼違規廣告?究竟違反了中超商務管理規定的哪條哪款?”順著這一思路,去年出現在奪冠慶典“違規廣告”中的商品,便會堂而皇之、大搖大擺的再次見諸於報端。這可是赤裸裸的免費宣傳,還帶著商家求之不得的鋪天蓋地之勢。

就算媒體“不上道”,對商品名稱“絕口不提”,可這一新聞想必也已吊足球迷胃口,他們想方設法“挖”出答案將是大概率事件。至此,“口口相傳”亦或是在“評論區”公佈答案,都是可能出現的“圓滿結局”。

綜上所述,筆者真心對許老闆的營銷團隊佩服得五體投地,景仰之情猶如滔滔江水,一發不可收……道理很簡單,僅花50萬就能獲得、平常也許要投入成百上千萬真金白銀才能到手的大把流量!高,實在是高!

如此精明的營銷團隊,應該早就將“中超商務管理規定”爛熟於心,於是才有此次“花50萬就能做一次大宣傳”的划算買賣。即便,這樣的生意,會賠掉名為“商業誠信”的成本也在所不惜!

貴為中超冠軍,不應只在競技水準上獨領風騷,道德領域也應是各隊楷模。可恆大此番的“錯誤示範”,卻大有產生“讓後來者效仿”消極影響的無限可能。試想,下一支站在中超奪冠慶典中的俱樂部,會不會“依葫蘆畫瓢”的也來一次“少拿50萬分紅”呢?從根子上說,還是“中超商務管理規定”的罰款額度太低,給了恆大可乘之機。若是罰款500甚至5000萬,看誰還敢把“商業誠信”不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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