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盜用他人學習帳號, 性質很嚴重

近日,小兒的學習帳號被他人盜用,未成年小兒發現後,揚起胖呼呼的小臉高興的說:“媽媽,我的試卷誰幫我做了!”我和他爸也是當個小笑話,菩薩顯靈,活雷鋒轉世,我家小兒不用寫作業了。後來,查看了一些資料後,細思極恐。


以往生活中不乏一些學生盜號的案例,或是為了佔小便宜、或是惡作劇、或是源於羨慕嫉妒恨的心理,無論什麼原因,都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對被盜號同學產生些許影響。如:河南省中牟縣復讀女孩兒劉某的高考志願被其他同學篡改,至其與心愛的大學失之交臂,篡改的同學喬某某因此受到行政拘留9天的懲罰。再如:美國某公立學校,一學生盜用其他同學帳號下載圖書資源、打印資料,因此受到被停學一年懲罰。還如:同學盜用了其他同學的學習帳號、QQ帳號,用以索要錢財的現象,最終也受到學校的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12號)2000年4月通過第八條: 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帳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根據以上規定,學生盜用他人帳號的行為已然違法,雖不能受到此規定的處罰,但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另外,學校往往會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制定相關學生管理規定來規範學生行為,盜用他人帳號的行為,有可能因違反校紀,被予以警告、留校察看、停學、開除等處罰。


這位同學盜用小兒帳號的原因是,想先用小兒帳號瀏覽一遍試卷,記住正確答案後,再做自己試卷,以確保自己能考個好成績,這樣能讓家長開心。瞭解到原因後,心中不免一陣沉重的刺痛。我們家長應該反思一下,調整一下自己的家教方式與方向,孩子成人比成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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