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一般被定義為光線開始減弱的深度,通常約為200米(656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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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操作的“深海發現者號”探索了6000米深的馬裡亞納海溝。
海洋的頂部200米被稱為陽光帶,或透光帶。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將太陽能轉化為食物,在這些深處形成了食物鏈的基礎,那裡確實有陽光。在200米深處,我們進入了曙光地帶,在那裡光線開始迅速減弱。海洋深度超過1000米(3280英尺)是完全沒有光和光合作用發生。
陽光不僅為光合作用提供能量:它還加熱水。這意味著深海也很冷,平均溫度只有4攝氏度(39華氏度),這些深度也受到極端壓力的影響,大約是地球大氣壓力的40到110倍。
這意味著深海是我們海洋中黑暗、寒冷、食物匱乏、承受巨大壓力的部分,通常深度超過200米。儘管有這些極端的條件,生命已經找到了一種即使在深海也能茁壯成長的方法。隨著每一次探索深海的新任務的完成,我們會有新的發現,這將增加我們對地球上最大但卻最不為人所知的生物棲息地之一的瞭解。
來自:NOAA,https://oceanexplorer.noaa.gov/facts/deep-oce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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