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張志南副省長職務


4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榕舉行。

根據組織法和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有關規定,鑑於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會議經審議,決定免去張志南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免職名單

(2020年4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張志南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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