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隨著孩子的年紀越來越大

很多家長都開始考慮零花錢的問題了

於是知乎上便出現了一個名為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的問題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關於零花錢,《家有兒女》有一集令我印象深刻:

為了鼓勵孩子們積極做家務,同時也可以滿足他們對零花錢的需求,夏東海想出了一個做家務領家務卡換零花錢的活動,由姥姥擔當監督人。


活動剛開始那幾天還挺好的,大家都搶著做家務,家裡被收拾的一塵不染。


但時間一長,問題就出現了:由於家裡孩子太多,家務太少,能做的家務都被別人做完了,再加上姥姥的溺愛+監管不力,漸漸便出現了家裡一天吃七頓飯的荒唐事。


直到加印的家務卡都被領沒了,夏東海才意識到事態不好,緊急叫停了這場鬧劇。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其實做家務的本質是想讓孩子們懂得家長的辛苦,同時也可以培養孩子們的責任感。


但夏家的孩子們由於想賺零花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不管不顧”的做他們能做的家務,而忘記了其實“做家務是為家庭付出的責任和義務,並不是為了賺錢”的道理。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其實對此,知友們也給出了很值得大家學習思考的答案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知友:桑德薇


「 家務要做,零花錢要給,但兩者不應強行掛鉤。」

“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有以下幾種執行方法:

1. 想要零花錢?做家務去,掃地1塊,疊衣服1塊,洗碗2塊,收拾房間2塊

2. 掃地1塊,疊衣服1塊,洗碗2塊,收拾房間2塊,你主動做了家務,就可以得到零花錢獎勵

3. 每天給你6塊零花錢,但是你要完成掃地,疊衣服,洗碗,收拾房間這些任務,否則扣錢

看起來這些辦法一個比一個高明,但是本質是一樣的,而且會導致同樣的問題:

“只有列出來的是家務,沒列出來的都不算,因為那些做了也沒錢拿。”

更進一步地,“當有一天做這些事也沒錢拿的時候,還有什麼動力去做家務?”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有一個著名的物質激勵的故事:

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的門前嬉鬧,叫聲連天。幾天過去之後,老人難以忍受。

於是,他出來給了每個孩子10美分,對孩子們說:“你們讓這兒變得很熱鬧,我覺得自己年輕了許多,這點錢表示謝意。”

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不出意料的來了,一如既往地嬉鬧。老人再出來,給了每個孩子5美分。5美分孩子們仍然興高采烈地拿走了。

第三天,老人只給了每個孩子2美分,孩子們勃然大怒,“一天才2美分,知不知道我們多辛苦!”

孩子們向老人發誓,他們再也不會為他玩了!


通過付錢來讓孩子做家務,其實就是在做故事裡這個老人一樣的事情。把做家務的內部動力轉化成了掙錢的外部動力,實在是得不償失。


畢竟孩子們現在只是生活在父母的家庭裡,最終孩子們大概率是要組建自己的家庭的。

如果孩子們把這種物質激勵的習慣帶進自己的小家庭,要求另一半為他做的每一件家務支付酬勞,那這個家庭多半是不大穩固的。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但另一方面,從孩子上小學(掌握加減法)開始,應該穩定地給孩子一些可以自由支配的零花錢。

這其中有兩個重點:穩定和自由支配。


穩定意味著定時定量,也就是對孩子來說,是一筆有規律的收入,而不是像打賞一樣,今天父母高興了多給點,下個禮拜父母手頭緊了就不給(我個人甚至建議不要因為孩子的考試成績而調整零花錢的數量,因為成績好帶來的成就感和成績不好帶來的失落感已經是很強的激勵了,不需要再用金錢來畫蛇添足)。


有規律,才能夠做規劃。父母可以幫助孩子學會記賬,學會為消費分類,學會為願望攢錢,學會投資來換取更多收益。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與此同時,自由支配也非常重要。父母可以跟孩子約定一些規章:例如不能參與黃賭毒;不能遊戲氪金;不能打賞主播;賒賬要算利息。


規章之內,幹什麼都可以。無論是孩子用來買肥宅快樂水,買零食羊肉串,買玩具手辦,買衣服化妝品,買禮物撩妹/撩漢,乃至買遊戲光盤,買同學作業,家長都不要直接阻止。當然了,對於家長覺得不合適的消費可以跟孩子探討,這錢花得值不值得,有沒有更合適的方案(為了不做作業損失了這麼多快樂水的錢,考試還考不出,有點不划算啊)。


只有自己真正能夠支配的錢,才能讓孩子足夠上心,否則就算攢了錢也只許買書買課買文具,那有什麼意思。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再說回家務,家務作為每個家庭每天都必須面對的任務,肯定應該是儘早讓孩子參與的。


從小做家務的孩子,會更關注家庭建設,在未來成年後的日常生活中也更容易獲得幸福感。


怎樣讓孩子參與家務,是個分年齡的細緻活。

6歲以下的孩子對家務是充滿興趣和熱情的,他們每天耳濡目染大人的行動,對有一天自己也能勝任同樣的事務興奮不已。具體來說:

2歲:把髒衣服放到洗衣機裡;扔垃圾。

3歲:收拾玩具;使用洗衣機;使用吸塵器。

4歲:刷馬桶;疊衣服;洗菜;剝豆;使用洗碗機。

5歲:洗碗;擦桌子;包餛飩/餃子/湯糰;自己穿脫衣服。

6歲:切水果;自己洗澡;晾衣服;使用電飯煲。


把這些家務交給孩子,雖然短期來看父母未必省事(隨時要應對舉著馬桶刷子滿屋跑、東西打翻一地、弄傷自己之類突發事件),但長遠看,不僅幫孩子養成了主動做家務的習慣,還結結實實鍛鍊了大動作和精細動作,為握筆寫字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不過既然題主已經問到了零花錢,所以估計孩子已經6歲以上,至少也讀小學了。


對於6歲以上的孩子,除了買菜做飯,他們足夠勝任絕大多數家務活了,但是同時他們要面臨學業壓力帶來的時間分配問題。


如果在之前的階段孩子完全沒有參與家務的話,那要靠家庭會議來探討了。


父母先考慮一下:

孩子每天可以拿出多少時間來做家務?

這些時間裡做哪些家務比較合適?


然後再拿出來跟孩子協商,或者讓孩子自己認領幾項家務。


但是一旦商量妥當,那家務就是跟作業一樣重要的優先級,不能因為作業太多就推卸家務。你看,時間管理的訓練就在這裡用上了。


再或者,大家都學習事業繁忙,那麼大家湊份子請個鐘點工,讓孩子從零花錢裡拿,也是可以的。

注意,這個錢還是自由支配,

你可以用來請鐘點工,也可以自己做,把鐘點工的錢省下來。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此外,除了每天都要做的家務活,其實還有許多充滿了不確定性的家務,很難一條條全部細化列明。


有個俗語形容懶漢“油瓶倒了都不知道扶一下”,誰也不會把“扶起倒下的油瓶”放進要做的家務列表,但事實上家務就是充滿這樣那樣的意外。


前個月家裡進了老鼠,上個月洗衣機罷工了,上個禮拜馬桶水箱裡的鏈子斷掉了,大前天朋友送了一堆沒切的水仙球,前天米箱打翻了滿地都是米粒,昨天客廳的燈泡不亮了,今天浴室下水道被頭髮堵住了,明天小區清洗水箱停水了,換季降溫了衣服被子都要洗曬更換。


一樁樁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可都需要花上些人力來解決,哪一樁不解決,都會直接影響生活質量。


應不應該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賺取零花錢?


每個家庭裡,都至少有一個人,為了這些無法列明的雞毛蒜皮,消耗著大量的精力。這些事情應該被“看見”,被每個享受家庭生活的人“感謝”。


有時候可以把這樣充滿挑戰的突發任務交給孩子去解決,或者在解決之前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解決了,要給他正面的稱讚和感謝。自己用腦子想過的事情印象是最深刻的,這不僅鍛鍊孩子的生活能力,更讓孩子真正學會“感恩”。

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那就是認識生活的真相後依然愛它。


這就是我對我孩子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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