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大連當街暴打女子的兇手剛剛落網,微博上又曝出“貴州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消息。

消息爆料稱,貴州畢節、凱里等地有幼兒園、孤兒院被重金賄賂,園內發生性侵幼兒事件,施害者年紀為“20-40歲多的都有”。

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煽動性極強的文字、貌似實錘的截圖、觸目驚心的照片…這條消息在網絡上迅速發酵,後經澎湃新聞、新京報幾個大媒體跟進報道,數小時內引發網絡地震。

網警開始行動、網民開始聲討,貴州公安頂著巨大壓力開始在全省排查,因為此事一旦被證實,將對貴州的聲譽造成毀滅性打擊。

就當群情激憤之時,昨天下午1點左右,貴州公安正式宣佈,這是一起謠言!

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網友們鬆了一口氣,紛紛表示:還好是假新聞,否則發生這樣的事情,該多麼堵心啊!

與此同時,網友們也表示了對造謠者的痛恨。

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不可否認,每個人都能在網上發聲的確是社會的進步,但凡事都有兩面性,“人人皆是媒體”也就意味著造謠成本大大降低。

一些營銷號為了流量,故意編造一些沒有底線的假新聞,著實可惡,浪費了很多社會資源和情感,應該重罰!

我國兩部法律都涉及到了對“造謠者”的懲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次估計造謠者的嚴重程度夠得上《刑法》了。

沒錯,造謠者是要嚴懲,但別忘了另外一句話: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如果社會上沒那麼多容易上當的人,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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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裡有兩個成語說得好。

1.眾口鑠金

這句成語字面指眾人的言論能夠熔化金屬,實際比喻流言蜚語的後果是很可怕的。

2.三人成虎

很多人以為這個成語說得是“人多力量大”,其實比喻說的人多了,就能使人們把謠言當作事實。

面對重大新聞,特別是負面新聞的時候,我們一定要保持獨立思考,切不能被帶節奏,只有這樣,這個社會才會離真相越來越近。

這一次,這兩位明星的網絡表達還是非常理性的,值得點讚的,也值得我們學習。面對一個駭人聽聞的消息,第一反應不能去信,而是保持一種 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維):

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1.假新聞:fake news

2.謠言:rumor

3.造謠者:rumor-monger

4.眾口鑠金:

直譯:The public opinion is powerful enough to melt metal.

意譯:mass spreading of rumors can confuse right or wrong.

5.三人成虎:

直譯:Three people talking about a tiger make you believe there is one around

意譯:A lie, if repeated often, will be accepted as a fact.

最後宕開一筆。

我今天看到有一位網友提出了對待謠言的另一種觀點,有點意思,請看截圖:

闢謠:貴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誰是推手?

這位網友的基本觀點就是:

對待謠言我們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因為如果謠言最後被證實是假的,最多情感上受點傷,但萬一謠言是真的,後果將不堪設想。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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