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開口借錢不好意思拒絕?借出去很爽快,要回來卻很難

談錢傷感情,很多時候真的是這樣,我高中同學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我這朋友就叫他A吧,A把錢借給了他的老鄉B。他們是初中同學,上學時感情很好,所以在B對A說做生意資金週轉不開時,A二話不說,不僅把自己所有的積蓄2萬多借給了他,還通過信用卡套現借了5萬多塊錢給這朋友,然後只簡單的簽了一個借條。

老朋友開口借錢不好意思拒絕?借出去很爽快,要回來卻很難

和很多借錢不還的例子一樣,前兩個月,B會按時把約定好的本金和信用卡分期手續費還給A,但是到了第三個月,B就以各種理由開始拖欠了。因為是老朋友,A一開始也沒有想著B會騙他,以為他真的是做生意資金週轉不開,也不好意思一直催,所以就自己省吃儉用還著信用卡。到後來實在是沒辦法了,A才不得不催著B還錢,可是B一直說著沒錢,理由基本就是做生意別人拖欠他錢什麼的,就這樣拖著。

時間長了A也感覺到B這邊可能在騙他,就聯繫共同的朋友,多方面去了解B的情況,發現B居然真的在騙他。B並沒有做什麼生意,他只是在給別人打工,什麼客戶拖欠他錢都是編的,他借來的錢都是他自己花掉了,還有參與網絡賭博輸掉了。

於是A找到我,問我怎麼辦,他不想起訴把關係鬧得太僵,也覺得訴訟要花很多錢,他本身還在還信用卡,也沒有錢去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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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他,如果不願意花錢請律師,可以自己蒐集和整理證據材料,書寫起訴狀,參加庭審等。案件受理費也不貴,經濟案件是根據標的額分階段按比例收取的,他這個案件的標的額不大,不到8萬塊錢,受理費不會超過2000元。另外,案件受理費是一般是敗訴方承擔的,如果他勝訴了,判決生效以後可以找法院退回。

根據A口述,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途徑將存款2萬多元轉賬給B的個人賬戶,另外5萬多元是信用卡套現後給的B現金,但是因信用卡套現本身是違法行為,而且法律明確規定"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A通過信用卡套現借給B,他們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將被認定為無效。而且該筆借款B並未出具收條給A,僅依據一份不規範的借條,沒有資金往來的憑證,若B對該金額不認可,A的債權難以保障。

注:信用卡套現,是持卡人未通過正常合法手續,如ATM或銀行櫃檯提取現金,而是通過其他手段,如在商鋪POS機上進行虛假的刷卡消費,將卡中的信用額度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信用卡套現系不誠信的行為,為我國法律所禁止,情節嚴重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本系一種有效的資金融通形式。但如果出借人本身資金不富餘,而使用信用卡套現出借,如借款人未及時償還借款,出借人容易陷入以卡養卡、無力償還的深淵,甚至會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得不償失。

——截取自《(2015)鄂東西湖民初字第02126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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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我的建議下親自找B協商還款事項,簽訂了更加規範的《還款計劃書》,對借貸關係的資金支付做了確認,並對約定了分期還款的時間和金額,建議A要求B找人做擔保的,但是B不肯,A也沒有堅持。A表示,現在只能期待B能按時還款,如果他不還款,也不會真的採取訴訟的途徑,畢竟鬧得那麼僵也不好看,不過這個朋友算是到頭了。

借錢有風險,一定要在自己承受範圍內借錢,不要讓自己陷入債務旋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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