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信用卡,是銀行的盈利行為,並不是銀行做慈善,無私發放的。
本質上是銀行“先借錢”給持卡人,到了信用卡還款日,持卡人“後還錢”的行為。
至於信用卡的額度,是根據申請人的信用資質和銀行系統的綜合評分,給出的授信額度,也就是持卡人能消費的信用卡額度。
也許有人會好奇了,銀行主動“放錢”給人花,從哪裡賺錢呢?
如果你不知道,信用卡是如何盈利的?不妨看看,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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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信用卡還款方式
如果是一次性還清,雖然持卡人如約還款,履行還款義務,但是銀行賺不到錢。
如果信用卡賬單超負荷了,分期還款方式,也許是大多數人的選擇。畢竟將債務化整為零,分成12期或者24期,只需要每個月累積一點費用而已。
即便是銀行說打折優惠,但是計算下來也是有一定的費用。積少成多,每家銀行的客戶群體有那麼多人,在分期這塊的利潤,自然也是“薄利多銷”。
假如說是一張10萬額度的信用卡,分期一年的時間,手續費大概在1—2000元不等。
如果選用了最低還款的方式,看似佔了便宜,只還了當期信用卡賬單的10%,但是殊不知信用卡最大的優勢:免息期消失了,正常收取利息。千萬別小看最低還款的方式,因為這隻能用於短期,長期使用,會發現還的錢似乎泥牛入海,不見蹤影。還錢是否有價值,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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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以及罰息
因為當卡片逾期後,作為對持卡人的“懲罰”,銀行會收取相應的額外的費用。
2017年1月1日起,將滯納金變為違約金,這樣能相對減少一些負債壓力,但是要知道,違約金也依然是複利計算的。違約金是根據信用卡最低還款額,按照未還的最低還款的總額,進行5%的複利計息。
下面為大家舉個例子:
比如說小王消費1萬元,在還款日時最低還款額是1000元,但是小王一分錢沒還。那麼銀行將收取的違約金金額是1000*5%=50元。
等到信用卡逾期後,全款動輒5萬、10萬的還款,那算一下10萬的違約金金額100000*5%=5000元。
因為信用卡逾期,免息期不存在了,還需要按照本金*0.05%的利息去計息。
最後這些錢,都將計入到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總額之中。所以很多時候,一旦信用卡逾期,很多持卡人便驚慌失措,直呼“還不起!”
除此之外,信用卡還有很多積分兌現、異業活動等等。這些活動或者優惠無疑是在刺激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費,你以為是在薅銀行的羊毛,殊不知自己其實也是一隻羊。
辯證的來看,其實信用卡的存在本身沒錯,市場經濟選擇或者是消費需求,畢竟需要一個短期週轉的現金工具,讓生活便利。但是問題在於如何有序使用,如何把握收支平衡,能夠用科學合理的方式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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