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拼手速的时候。
可能是和今天放假有关,
温州第2期第2轮消费券
抢得比上轮还快一点。
上次五分钟抢完,
今天大概也就一两分钟的时间。
不过还是有手快的网友
率先抢到啦~
但是没抢到的人也不在少数
……
不过没抢到也没关系
5月11日
将发放第3期的温州消费券
届时大家可要加油鸭!
温馨提示
不过提醒已经抢到消费券的小伙伴们,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过期自动作废。已经领取了的小伙伴记得及时使用啊!别浪费了哦~
使用规则与适用范围
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
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商家最多使用2张消费券;
小额通用券领取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发放区域: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和龙港市。
在温人员消费券申领时,只能根据当前地理位置所在地申领对应发放主体的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其发放主体对应的辖区内使用。
閱讀更多 樂清發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