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縣人民檢察院2020年招聘錄用檢察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本院研究決定,擬招聘檢察輔助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統一管理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備較強的工作責任心。(2)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法律)、中文、新聞專業優先。(3)熟悉計算機辦公操作。(4)男性30週歲以下,女性28週歲以下。(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週末除外)。
2、報名要求及報名地點報名者攜帶且不限於以下證件原件及其複印件各1份: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證書),以及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1張,到平樂縣南洲新區縣檢察院政治部(辦公樓四樓)報名,報名者需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考核及面試測試內容:崗位基本素能及崗位匹配能力。
(三)體檢
擬被錄用人員需到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四)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四、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員工資成本為每月3000元(含按平樂縣政策規定統一辦理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及個人繳交部分),本院不負責食宿。
2、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組織聘用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派遣至我院工作。
3、諮詢聯繫電話:0773-7895159。
本公告招錄細則由平樂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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