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曼城恐無法參加未來兩個賽季的歐洲賽事

英超冠軍曼城隊被歐洲足球管理機構歐足聯禁止參加未來兩個賽季的歐洲賽事,並被罰款3000萬歐元(合3253萬美元),原因是其涉嫌違反財務公平競賽(FFP)規則。

懸!曼城恐無法參加未來兩個賽季的歐洲賽事

英超-曼城vs伯恩利-阿提哈德球場

歐足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曼城“嚴重違反”了規則,而該英超俱樂部則迅速在其網站上表示,他們將向總部位於洛桑的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

如果維持原判,瓜迪奧拉的球隊將不能參加2020-21賽季的歐洲冠軍聯賽,他們還將在2021-22賽季被禁止參加歐洲賽事。

缺席歐陸賽事將對俱樂部的收入和聲望產生重大影響。

歐足聯的FFP規則旨在防止俱樂部通過與與所有者相關的組織簽訂的誇大贊助協議獲得不受限制的資金。

歐足聯俱樂部財務控制機構(CFCB)的裁決委員會稱,曼城違反了規定,“在其賬目和2012年至2016年提交給歐足聯的盈虧平衡信息中誇大了其贊助收入”,並補充稱,該俱樂部“未能配合調查”。

但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的曼城在措辭強硬的回應中表示,他們將反對這一決定。

“簡單地說,這是一個由歐足聯發起、由歐足聯起訴、由歐足聯裁決的案件。隨著這一不公正的程序現在結束,俱樂部將盡快尋求公正的判決,因此,在最初的情況下,將盡早開始與體育仲裁法庭的程序,”俱樂部說。

調查過程

曼城稱自己對這一決定感到“失望但並不驚訝”,並將矛頭指向了調查過程。

“2018年12月,歐足聯首席調查員甚至在任何調查開始之前,就公開預審了他打算提交給曼城的結果和制裁。

“在他的監督下,歐足聯的程序漏洞百出,不斷洩露,這意味著他的結果毫無疑問。”俱樂部已經正式向歐足聯紀律機構提出申訴,這一申訴已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證實。”

曼城目前在英超聯賽中排名第二,並將在本賽季歐冠16強中對陣皇家馬德里。

歐足聯在2019年3月開始對曼城展開調查,此前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報道稱,該俱樂部的阿布扎比所有者誇大了贊助協議,以符合FFP的要求。




謝赫•曼蘇爾•本•扎耶德•阿勒納哈揚(Sheikh Mansour bin Zayed Al Nahyan)擁有的投資集團阿布扎比聯合集團(Abu Dhabi United Group)是曼城足球集團(City Football Group)的大股東,持股約77%。

城市足球集團包括曼徹斯特俱樂部,擁有或部分擁有紐約城市足球俱樂部、墨爾本城市足球俱樂部、日本橫濱F.馬裡諾斯、烏拉圭馬德里競技足球俱樂部、西班牙赫羅納足球俱樂部和中國四川九牛足球俱樂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