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江歌案”嗎?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一名中國女子在日本東京中野區的公寓被殺。
據悉,這名被害者是來自青島即墨的留學生江歌。
據多方消息證實,江歌是在替同住的室友,來自青島城陽的劉鑫擋劉的前男友陳世鋒的過程中而被陳殺的。
據江歌母親江秋蓮介紹,江歌脖頸上、身上有多處刀傷,刀刀斃命,慘不忍睹。
距事件發生已經過去了三年多了,一個正常女孩子的三年,可能是結婚生子,也可能是留學歸來,又或者是事業有成,
可江歌卻永遠停留在三年前,一個28歲的美好年紀。
沒有人能感同身受江歌媽媽的痛苦,可能普通人的熱情早就消退了,可失去女兒卻讓一位母親日夜難眠。
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有關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有人說:“好像一切都應該畫上一個句號了,江歌無非成為了情侶吵架的犧牲品,
也不過是因為劉鑫的冷漠喪失了生命,因為陳世峰的殘忍暴戾離開人世,
江歌媽媽到底還要執著到什麼時候?我們已經看厭了。”
那些讓江歌媽媽放下往事學會寬容的人,如果無法同情也請不要去嘲諷別人的悲痛,
最起碼請保持自己的善良,不是所有人都在一個道德水平,怎麼忍心去攻擊一個堅強的母親呢?
蕭紅說:“我不能決定怎麼生、怎麼死。但我可以決定怎樣愛,怎樣活。”
事不關己才會高高掛起,也大可不必濫用你的同情,但請別用惡意揣測任何人的絕望。
4月3日,江歌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
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已經受理該案,並以公告形式向劉鑫送達起訴狀及傳票。
可劉鑫拒收起訴書,法院最後選擇公告送達。
其實我們並不是非常在乎江母做了什麼,我不主張用完美受害者的角度去看她,她肯定不是。
只是將心比心的想想,作為一個單身母親,唯一的女兒死了,那種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世態炎涼終究會給個人悲劇蓋上一捧黃土,過都過去了,時間會沖淡一切的,時間沖涼的是人心而並非世態。
沖淡得了兇手的悔不當初,卻沖淡不了江歌母親的萬念俱灰。
俗話說:“人要一張臉,樹要一層皮”,但有的人卻可以“沒臉沒皮”。
江歌遇害三週年,劉鑫改名為劉暖曦成微博大V,成立自己的團隊,靠粉絲打賞賺的盆滿缽滿!
劉鑫不但拒收了起訴書,還在除夕清明各大節日發信息“祝福”江歌媽媽闔家團圓?
劉鑫真是把庸人之惡的一面都體現的淋漓盡致!
明明又自私,又貪婪,她並不比罪犯好多少,可在法律認定中,她偏偏是無罪的。
作為母親,只要能告,年年告,一次接一次都支持。
罔顧他人生命跟謀殺有什麼區別?成年人對自己行為付出的代價,恐怕就是一生都洗不掉的。
網友說,如果我是江母,就算有人罵我偏激炒作網暴,我也會年年訴訟,我要媒體每年提醒所有人,有個叫劉鑫的害死我女兒還不出庭,罵我就罵唄,每罵一次劉鑫就被人記住一次。
如果江母是善良大度的完美受害人家屬,劉鑫現在肯定逍遙自在,反正一無所有了,我不好過,還能讓你幸福美滿?
如果劉鑫真摯地道歉,坦誠自己的怯懦跟恐懼,輿論也不會一邊倒把她打得永世不能翻身。
現在她說什麼也是錯,做什麼也是錯,甚至連活著,都成了一種罪過。
壞人的猖獗是從看客的冷漠開始,因為世上的悲歡並不相通。
關於江歌媽媽起訴劉鑫一事,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還會堅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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