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讀札》五十——古越閒閒居

《文公十八年》

本年記述了一大一小二樁事,分之為大小,因為一事給後人只有一個感悟;而另一事,就算你有通天徹地之才識,讀斯文節也,茫茫若身處無涯汪洋之中,而一點一滴,甚或兇風惡浪,心有感應,油然而覺天地之理明徹,人倫之常確切,文之為奇,斯至也。

先講小的:齊懿公在做公子的時候,與大臣邴歜的父親“爭田”而“弗勝”,到他做君主的時候,邴父已經死了,做了樁什麼事呢。“乃掘而刖之。”是說刨開墳墓把死者二隻腳砍下來了,並且是叫邴歜為他駕車。另有一個臣子叫閻職,把他的老婆強奪過來了。“而使職驂乘。”“驂乘”之義是坐在他的座車右邊的人。性情乖戾,借公權洩私憤,那個時候便是如今,也不止他一個,錯便錯在有如此深仇大恨的人還放在如此親近的地方使用,不是把“八字”判給了人家?後來廢在這二人手中,也是情理之中,這節故事往下也沒什麼說頭了,留下了什麼思考呢?這種器量,這種見識的人也能當君主?只能是“呵呵……哈哈……”而已,問題是,這樣的“呵呵……哈哈……”聲現今還能聞到麼?

《春秋讀札》五十——古越閒閒居

思考

第二樁,是莒國的事,“莒紀公(己姓名庶其)生大(太)子僕,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僕,且多行無禮於國。”僕因此而依靠國人的力量以弒莒紀公,拿著寶玉來奔魯國,被魯文公接納了。就是這麼一件事,有二種處理意見:

一是“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是說魯文公下命令說給僕一塊領地以便其生活居住,並且今日一定要把這個事情解決好;

二是“季文子使司寇出諸境,曰:‘今日必達。’”是說季文子指使司寇把僕逐出國境,說今日一定要做到。季文子,襄仲等都是周公的後人,與這時的魯文公是叔伯兄弟輩人,魯國較之他國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政出多門,導致了“三桓”之亂,禍因是早些時候的慶公埋下的,這裡不說這個話題,因文義順便粗略講解一下。

這樁事本身的意義不大,但魯文公問季文子為什麼要把僕逐出境外,其答辭,卻是意義重大,有多方面的信息覆蓋,且按原文講解:“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季文子的父親臧文仲在世時的官職是大夫,加個“先”字表示過世了,行父是季文子的字,“失隊”之“隊”通“墜”意即不敢遺忘。那麼,父親是怎樣教導的呢?

“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說:“為觀德制定的原則和標準也即是禮制,用德來處事,用事實來衡量功勞,功勞的標準就是使人民豐衣足食。”作《誓命》曰:“毀去禮制就是賊,隱匿窩贓就是包庇縱容,偷竊財物就是盜,偷盜寶器就是奸。有窩贓的罪名,用奸人的寶玉,這為最大的凶德,這種凶德國家無法赦免。九種刑罰是;墨、劓、刖、宮、大辟以及流、贖、鞭、撲,應當依罪量刑,罪罰相應。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凶德。我仔仔細細反覆地觀察僕這個人:如果說是孝敬,卻把君父殺了;如果說是忠信,卻是偷竊寶玉。只說明:他這個人就是盜賊,寶玉是贓物。如果保護他,就是窩贓;收留或驅逐成為教育百姓的風向標,用收留這種方法教育百姓,百姓以後沒有法則可以依從。我從方方面面來考量,關於僕的這件事沒有哪個層面是有正面效應的,倒是把違背社會基本法則的事做到了極端,弒君父,竊國寶,把“凶德”發揚光大了,所以必須把他逐出國境。

閒閒生曰:“季父子的這番言語,自然是大義之理,魯文公與之相較,遜色多少?一個在君位,一個在臣位,故政出多門,也是應有之象。二千六百年前的一個貴族子弟,有如此思想,如此境界,知道君行者,風也,那麼,象今天的貪汙、腐敗之成風氣,是不是也有一個風向標在作崇?認識到了,為何不拔掉?功是功,過是過,我華族要奮進,有凌雲九霄之志,事事須得腳踏實地,若腳下是爛泥塘一個,你一發力,便先深陷泥淖,如何行空於世?

《春秋讀札》五十——古越閒閒居

學習

這件事,從表面看是魯文公與季文子對一事件的處理方法問題,但其實質反映了為君者治國的根本理念。為了說明其本質的重大意義,季文子還引用了前聖舜的治國方略加以深化論證說:“古時五帝之一的顓頊(名高陽氏)有八個子孫很有才能,在他們品性中表現出了“齊聖廣淵,明允篤誠”的氣度,被稱之為“八愷”,“愷”是指詳和;當然,後人理解“八愷”為:行為中正、世事通達、度量寬廣、謀略深遠;明察事務、守信不二、篤厚善良、誠實純正也非常正確。五帝之一的帝嚳(高辛氏)也有八才人,表現出“忠肅共懿,宣慈惠和”之象,被稱之為“八元”,“元”表示和善;後人理解“八元”為:忠人奉上、恭敬嚴肅、勤謹治事、行為端美;知思周密、心地慈愛、憐貧恤窮、寬和大方很貼切。這十六個家族,世世代代享有美名,到堯的時候,“堯不能舉”,指堯沒有加以任用。

到舜成為堯的大臣,行使實際的行政權力後,舉“八愷八元”,從而形成了社會的“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內平外成”的局面,成為社會行動的風向標,另有五帝之一的帝鴻氏有“不才子”是“渾沌”即幼稚糊塗;少皞氏有“不才子”是“窮奇”即歪門邪道;顓頊氏有“不才子”是“檮杌”即兇頑無比;縉雲氏有“不才子”是“饕餮”即貪婪兇惡。縉雲是黃帝時的官名,即夏官,古之六官為“天地春夏秋冬”,是炎帝族的人,夏官的職能相當於司馬,用炎帝苗裔任此職。有“不才子”,這四族人,和十六個家庭一樣,不管是負面正面的,在社會上都有影響力,怎麼辦呢?舜便下措施了,“舉十六相 ,去四凶也。”故舜有“慎徽五典,五典克從”五典就指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之功用。

上面這個引經據典的論說,又給人二點提示:

一、堯乃萬世不易之聖主,但傳文說十六相“堯不能舉”,而舜能舉,這正是孔子說的美玉一塊,“瑜不掩瑕,瑕不掩瑜”之義,正是“實事求是”作風的體現。

二、舉十六相,去四凶,說明了什麼呢?社會上的人,人人都在工作,農民用鋤耙,工人用錘刀,而君主用什麼呢?用“刑、政”。鋤耙不時而作,糧不收;錘刀無律而動,器不成,刑政失規,天下如何太平?何況不刑不政哉!此話怎講?依律該受罰的,用錢財充數,有諸?該徹查到底的,查不下去了,不了了之,有諸?農民為收糧可這樣做麼?工人為成器可這樣做麼?無“刑政”,社會不成個氣象;“刑政”失度,氣象也是不著邊際,《左傳》之精髓,通過具體事例,要講的,似乎也不外乎此。

二0一三年元月初八

《春秋讀札》五十——古越閒閒居

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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