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的公告

"东海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的公告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每名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加审判类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加审判类案件数量上限为50件。

特此公告。

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东海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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