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家太閒了,找個事兒充實一下自己!
騙子
騙
騙子隨意加了個班級群
並將備註改為“班長”……
曉芳!沒有看群通知嗎?數學課需要交網課費3000,就差你了!
騙子
曉芳
嗯(懷疑,但沒有進一步證實),好的班長,我馬上轉給你……
騙
還是學生和家長好騙
拉黑刪除,下一個……
曉芳
打電話給班長後,發現被騙……
現階段
部分地區的高三、初三年級的學生已陸續開課
但仍有大部分學校還是通過網絡教學
利用學生端的手機、電腦、平板等電子設備
開展線上教育
一些居心叵測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教學的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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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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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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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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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近日,河南南陽一班級QQ群,有騙子混進群內冒充其班主任的身份,稱“網上收取學費、材料費”的通知,並附了微信收款二維碼,隨之陸續有多名學生家長進行了掃碼轉賬,後發現被騙,共計損失9360元。
騙子藉助家長對老師的信任
偷樑換柱,魚目混珠
冒充老師或班長髮布“交網課費”“交資料費”等
虛假信息騙取學生家長錢財
4月10日,教育部網站發佈《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
教育部在文中明確發聲
不得在開學開課前收取學費、住宿費等
全力保護學生和家長的“錢袋子”
因此
遇到收取學費、住宿費等
一定要提高警惕
及時聯繫老師,進行確認核實
不要急於轉賬,以確保財產安全
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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