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古之道 御今之有——忻州書法家石文貞書法藝術之審美意趣

漢字書寫成為藝術是有其先天條件的。雖然,以表意為特徵的象形字並不僅僅是漢字,但是,同樣具有“象形性”的古埃及文、古蘇美爾文、古印度文等,均在時光的長河中堙滅了。只有漢字數千年被傳承、被使用,並且因其特徵派生出了獨特的一門藝術——“書法”!

書法,顧名思義,就是書寫的方法,字的書寫方法。

執古之道 御今之有——忻州書法家石文貞書法藝術之審美意趣

石文貞(右二)與書法愛好者切磋書法技藝

當然,每一種文字均有其書寫方法,但是,除漢字外,其他文字的書寫基本上體現的就是其唯一的價值——作為交流、記錄工具的價值。只有漢字的書寫除了其最基本的交流、記錄作用外,在數千年的歷史中,已經成為獨立於“工具”之外的一種文化藝術——更是一種創作和欣賞。

所以,審美成為了中國漢字書寫的一種要求,不管漢字字體如何演變,都必須兼顧其審美特性。

從耳濡目染到深入其中,從入門上路到潛心鑽研,從學習借鑑到表達創作,石文貞顯然已經不僅僅是一位書法的熱愛者,而是正在成為一名創作者。

2014年,石文貞獲第五屆中國書法蘭亭獎三等獎。在頒獎典禮上,對其獲獎作品有這樣的評價:“石文貞篆書筆法圓熟、結體修美、佈局精整、意態安詳、筆墨悠遊……”並且特別強調其“對小篆持續數十年的熱愛與堅持”。

石文貞數十年堅持以小篆為主,其心性、其毅力、其痴情可見一斑!

小篆,應該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強調統一體例的漢字!

因為強調統一,不允許變。因為強調書法,必須有變。這種矛盾實際上正是所有藝術門類最大的挑戰和價值所在。

在已經形成的書法體例中,可以說,除了甲骨文外,小篆最具有挑戰性。從某種程度講,甲骨文還基本上是一種完全處於實用性的文字,即使有藝術性,其可變性還是相對弱。大篆具有極強的藝術性,但是,在小篆之前,大篆缺少“統一”性,也造成了其普及上的難度。小篆是秦統一六國後,推行統一的文字,所以,其首要的特徵就是統一性,也即書寫的統一性。從而形成的體例是固定的,特徵也是固定的,對其的審美也是固定的。

這種固定性提供了一種便於學習和掌握的模式,應該說是有利的,只要學習就可以掌握。但是,這種固定性也造成了難題,也就是說學習臨摹得像極,也依然是按別人規定的來寫,如果體例變了就不為小篆了。這一點,實際上對書法個性的形成是一種限制。就像瘦金體一樣,不管寫到何種程度都不能變,只要改變就不成為瘦金體,因為瘦金體具有特徵的唯一性,所以,任何傳承瘦金體者都永遠不太可能有突破。

小篆只是規定了字體的書寫規律,並沒有完全限制其特徵的唯一性,這就給書寫者留下了個性空間。

如何能將小篆的書法藝術體現出來,而且必須具有自身的藝術審美可謂難之又難。所以,在書法中選擇以篆為主需要的是勇氣,需要的是信心,需要的是堅持,需要的是智慧。

執古之道 御今之有——忻州書法家石文貞書法藝術之審美意趣

石文貞作品選

從這一點來看,石文貞早已確立了自己的獨特性。

我們知道,書法要從臨寫開始,但是,最後,不管是形似還是神似,僅僅做到與別人似是不夠的。優秀的、可以傳世的書法作品,都是在已經形成的規律中尋找到屬於自己的突破,融入屬於自己個性的精神氣質,讓自己的作品具有了個人性。也就是說,必須能夠“脫胎換骨”,要形成自己的書法特徵。也就是說,讓別人在欣賞其書法作品時,能夠認識到,字還是那個字,體例還是那個體例,韻味還是那樣的韻味,但是,這種藝術韻味是和書寫者相關。

這需要擺脫幾個因素:傳統中固定的模式、歷代書家的風格、社會約定俗成的標準。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需要培養自身在學習書法過程中的各種綜合素養。

石文貞有著先天的優勢,其父石國毅亦是書法家,文貞從小近觀父親作書,又自然能時時得以耳提面授。但選擇了以小篆為主攻方向,最終的路卻只有自己去摸索和深入。

《道德經》第14章講:“視而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我想,石文貞在學書的時候,可能並沒有接觸《道德經》裡早已經闡述得非常清楚的這個“道紀”,但是,她在學書的過程中,慢慢體悟到了其中所講的現象,並且日漸清晰起來。

“狀”是所有學習書法之道的人首先要面對和必須解決的問題,也就是首先要掌握如何將已經固有的“狀”——前人留下來的小篆字體表現出來,所以,臨寫就成為必須。這一點,石文貞堅持了下來,數十年的時間,從觀看父親書寫,到自己開始捉筆,到熱愛上書法,這已經成為她的主要生活、生命的一部分。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她以吳讓之、鄧石如為根基,參以原石鼓文和吳昌碩的石鼓文帖,堅持不懈地學習,打下了紮實的根基。

實際上,石文貞在以小篆為主的學書過程中,對其它體例的書法規律也有廣泛的學習和鑽研,正是在這個鑽研過程中,她越來越明白,書法藝術的魅力和價值正是在“變”與“不變”的矛盾中產生的。每一種新體例的出現都是在不變的基礎上因變而來。即使是同一種體例,優秀的書法作品也是在遵循“不變”的基礎上,加以“變”才有了與眾不同的審美。即使是在以書寫漢字作為交流、記錄的時代,也是因為有“好事者”總是不滿足把字寫對寫出來,而是想著如何把字寫得更好看、更迷人、更有韻味,甚至更有自己內心想要的模樣,才產生了許多優秀的書法藝術家及其作品。

所以,她在常年的堅持中,閱讀、思考、實踐,實踐、思考、閱讀。博採眾長,又不斷進行嘗試和取捨,用心用力地讓自己的書法作品能有吸引人之處,不是因為讓人一眼能認出這是什麼字,而是一眼就喜歡上其形其神,讓人將其作品當成一件完整的藝術品來欣賞,而不是一幅字來讀。其實,所有傳世的書法作品莫不如此,皆是因為其折射出的綜合審美意趣吸引了人,迷住了人,才讓人進一步去研究。

這正是漢字成為書法藝術的根本,善於遵循“變”與“不變”並以此為“道紀”者,均可以有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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