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措施

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人社局、自治區人⺠政府、烏魯木⻬市人⺠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措 施(部分重點)

針對2020年1月以來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各行各業都帶來了不小的影響和衝擊,黨中央、國務院準確把握疫情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應對,積極部署,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疫 情防控工作,同時也抓緊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工作,考慮到廣大的中小微企業在特殊時期的經營困 難,從國家到地方的各級政府及有關部⻔均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或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共度難 關,作為企業服務人員,把近期的優惠政策在這裡彙總一下,方便中小微企業的朋友們查閱:

一、稅收方面

1.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全國其他地區徵收率由3%將至1%;

2.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 限不超過5個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 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烏魯木⻬市不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2.7%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超過5.5%的和30人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超過20% 的,可申請返還50%的失業保險費;

4.烏魯木⻬市全市企業2020年可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最低可降至5%,上半年可緩繳 住房公積金;

5.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提供必 需生活物資快遞服務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6.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企業所 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允許企業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留底稅額。對疫情防控物 資生產、經銷企業取得的符合不徵稅條件的財政補貼收入,可以按照不徵稅收入進行稅務處理。

二、穩定就業方面

1.2020年4月30日前,對疆內外來烏工作的務工人員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外來烏人員 按照500元/人標準發放交通費;

2.疆內其他地州市來烏務工人員按照300元/人標準發放交通費;

3.今年疆內外大中專畢業生(含高職院校、技校)來烏實習的,按照600元/人.月標準發放生活 補助,給其所在企業600元/人.月夥⻝補貼,畢業生享受補貼時⻓最⻓不超過3個月;

4.享受補貼期間,給予畢業生所在大中專院校(含高職院校、技校)100元/人.月的工作經費。

三、扶持創業方面

1.對取得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盲人按摩機構及個體創辦的殘疾人扶持就業機構,按照每個機構不 低於8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補貼?所需經費從各地(州、市)縣(市、區)財政殘疾人就業保障 金收入中列支。

四、減輕企業經營成本方面

1.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其它電價、大 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2.自2020年2月7日至6月30日,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 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 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 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3.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自2月份起,免收 3個月租金,在此基礎上,對支付租金卻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經雙方協議後,延期收取租金,期限最⻓不超過6個月。減免房租實行先減免、後備案,疫情結束後,及時報財政部⻔備案。承租其他 經營用房的,倡導物業出租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

4.地(州、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認定的創業基地、創業園、科技孵化器等各類載體在疫情期 間為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優先予以政策支持。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